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应尽之责

22.03.2016  16:23

      本报评论员

  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实行特殊保护,是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的政治任务,是“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的一项重大事项,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法定职责,更是适应、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应有之义、应有之举、应尽之责。国家土地督察机构要全力以赴、强力督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强力推进、狠抓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划定工作。

  永久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是粮食产能的主体,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中地位非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耕地红线要严防死守,要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李克强总理指出,要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实行特殊保护,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笆”,并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就2016年全面完成划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可以说,有了永久基本农田这块“压舱石”,经济社会发展“大船”才能行稳致远。

  同时也要看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已成为全党共识,成为我国各项事业的主遵循,也是指导耕地保护、土地利用、城市发展、生态建设的总纲领。特别是在城市周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是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一旦划定,将让城市建设发展融入山水林田湖,形成有机相连的生命共同体,让居民共享“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绿色生态,也给城市留足生态、注入生命、植进灵魂,最终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划定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但一些地方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地方对新发展理念理解不深不透,仍然存在城镇开发建设“摊大饼”的老思路,划定工作推动慢、效果不理想,存在“不让划”、“不敢划”、“不愿划”等现象。这里要特别澄清一个错误认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绝非给城市戴上限制发展的“紧箍咒”。恰恰相反,划定工作是提升城市发展品质、增加人民福祉,从尊重经济规律、自然规律、社会规律角度作出的必然选择。为此,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专项督察作为2016年的“天字第一号”工作,督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提高认识并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永久基本农田“应划”、“能划”、“必划”。随着新发展理念深入人心,这项工作将迎来良好机遇。国务院已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明确为今年重点督查事项,违背原则、编造理由抵制划定的将被严厉问责。我们相信,有土地督察机构的强力督察,有各级政府的层层担当,有职能部门的具体组织实施,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硬仗,向党中央、国务院交上一份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