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收费将整顿

29.05.2014  16:04

       国家质检总局今天下发了关于加大帮扶企业力度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意见。意见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9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要减少法检种类,激发外贸出口活力。同时加大整治力度,整顿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和收费。

        意见要求,取消一般工业制成品出口商品检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少出口商品检验种类的要求,在2013年取消1551个HS编码出口商品检验的基础上,全部取消一般工业制成品的出口商品检验,共涉及机电产品、食品接触产品等222个HS编码商品。

        意见提出,要配合国务院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进出口环节检验检疫机构所属单位经营性服务和收费专项检查,摸清经营性服务和收费情况,规范经营性服务收费,坚决清理不合理收费。

        意见强调,要规范收费行为。加强对报检协会等行业中介组织的指导,加大对代理报检企业自律制度和代理报检行业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假借检验检疫名义多收费、乱收费。开展检疫处理工作质量专项检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确保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