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光货款却谎称被盗 海口一送货员侵占八万余元获刑八个月
24.11.2020 19:25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男子李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货款八万余元用于赌博,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尚未追回的赃款82782元继续追缴。
2019年1月3日,李某开始在海口市某粮油公司工作,负责驾车将公司销售的大米运送给商家并收取货款。同年2月15日,李某从公司运送大米到万宁市给订货的商家,收取货款共计48559元,于当日将该笔货款用于赌博输完。次日,李某对公司主管谎称该笔货款被盗,准备借钱归还公司,之后其向公司归还5059元并出具借款43500元的借条。同年2月17日,李某从公司运送大米到琼海市给订货的商家,收取货款共计39282元,再次将货款用于赌博输完,之后,其不再与公司人员联系,至今未返还货款。2019年12月28日,公安机关抓获在逃的李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其将职务侵占款项用于赌博,可酌情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李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龙华区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24.11.2020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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