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两个责任”清单细化实化57项硬任务
海南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落实主体责任,取得初步成效
“两个责任”清单细化实化57项硬任务
本报海口8月11日讯(记者张谯星)《中国纪检监察报》今天开设“推行责任清单 抓实主体责任”专栏,开篇在头版头条以《海南——一份薄清单细化实化57项硬任务》为题,报道我省率先在全国各省(区市)中出台“两个责任”清单,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落实主体责任,取得初步成效。
在海南,副省长不仅要参加涉及自己所分管部门的巡视反馈会议,还要在会上就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对被巡视单位提出要求。文章指出,这既是落实责任清单的生动体现,也是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的一项具体措施。
今年6月,海南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出台了《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清单》。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细化、实化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的共31项责任;将监督责任细化、实化为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及其他纪检监察干部的共26项责任,总计57项责任。
文章说,责任清单系统总结了海南省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把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党风政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等经验做法进行提炼、归纳,有的予以重申、强调,使得责任清单贴近海南实际、体现海南特色。并且,责任清单尽量避免笼而统之、大而化之地提要求,做到要求具体实在、力求“干货”,突出有效、管用,具有较强的可执行性。
报道介绍,早在去年8月,海南省委就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明确健全责任落实机制,推出一系列如签字背书制度、述责述廉制度、“两个责任”双报告制度以及“一案双查”制度等硬性制度,确保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责任清单的出台,进一步压实了“两个责任”,强化了党委(党组)的履职自觉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担当。海南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责任清单明确了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责任界限,促使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对落实“两个责任”从思想、观念上形成了高度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