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裸晒 “治裸”才能不“夹生”

10.06.2014  13:03
   

  如果财产充分公开和透明,对官员可以进行精准的监督,到底“”与“”有多大的关联度,就能比较清楚地看到

  随着反腐和巡视工作渐趋深入,很多地方都开始将预防腐败的矛头指向“裸官”。前不久,广东就对全省866名“裸官”进行了岗位调整,其中包括9名市厅级官员。最新消息称,广东“裸官”调岗做法已纳入了决策层视野,中央相关部门正在制定负面清单,明确哪些岗位不许“裸官”任职。(6月9日《新京报》)

  铁腕“治裸”,肯定能赢得民众和舆论的支持。但一个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是,这种治理未必能赢得官员的支持,更难以令一些被治理的“裸官”口服心服。究其因在于,目前一些“治裸”手段缺乏足够的法理支持和充分的正当性,有些时候对“裸官”的处理也显得比较“夹生”——似乎名不正言不顺,理不直气不壮。

  比如,前段时间广东对广州市委原副书记方旋的处理,就显得有点“不伦不类”。方旋的妻子儿女都在国外,此前被查出属于“裸官”之后,受到的处理竟然是“提前退休”。可是,“提前退休”显然不算什么惩罚,至多只是一种象征性、软性的警告。还有媒体分析认为,“提前退休”也许只是方旋在利益权衡下的选择,用这种方式“安全着陆”——虽然丢点面子,但却没有什么实质性代价。

  用“被提前退休”作为象征性惩罚,说明一些地方在“治裸”问题上也非常纠结和矛盾。一方面,虽然“裸官”不等同于贪官,但他们成为贪官的概率却很高——这些人的妻儿老小都在国外,一旦有风吹草动或贪腐之事东窗事发就可以随时出逃。另一方面,这些党员干部嘴上说爱国,私底下却把家人送到国外,让民众感觉极不舒服——领导干部“身在曹营心在汉”,从道义上也说不过去。

  从以往曝光的案例来看,“裸的比不裸的更易腐败”确属实情——不少落马的贪官和出逃的问题官员,都有“裸官”身份。不过,“裸官”再让人不舒服,也只是“更容易腐败”罢了。没有确凿的腐败证据,似乎并不能理直气壮地予以惩罚。这也正是为什么很多时候只能靠劝说和引导的方式去治理“裸官”,因为别无他法。以“提前退休”方式惩罚裸官,更多是媒体误读,其实算不上什么惩罚,而是官方在舆论压力下让官员个人做出选择。

  明知道“裸官”更易腐败,却无法精准地对其进行监督,进而实施精准有力的惩罚,暴露了当前反腐工作的无力和难点。无法从更易腐败的“裸官”群体中找到“贪官”,只能勉强以“违反党的纪律”去规劝和引导,这种不明不白的治理会留下诸多后遗症,既可能保护了真正的问题官员,也很难让其他官员心服口服。

  反腐败还是应该回到法治和制度轨道上来,对问题官员依法进行精准打击。有些地方之所以拿“裸官”没办法,归根结底是源于制度缺陷。一方面,官员的财产不公开、不透明,无法确证其家人移民海外的钱来自哪里,对其财产状况和收入来源,官方和民众一样不了解;另一方面,对官员应有的监督没有到位,很多时候官员都游离在监督之外,处于“失联”和“失控”状态,即使高度怀疑一个官员有问题,也很难找到证据。相反,如果财产充分公开和透明,对官员可以进行精准的监督,到底“”与“”有多大的关联度,就能比较清楚地看到。

  “更易贪腐”的罪名,很难让“裸官”心服,也难以平息舆论对“裸官”的焦虑。推进官员财产公开制度,让官员“裸晒”于阳光之下,才能让反腐更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