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上演银行卡调包戏 陵水三男子诈骗4万元获刑

07.11.2014  13:24

      原标题:合伙上演银行卡调包戏三男子诈骗4万元获刑

      近日,陵水县法院对梁某甲、黄某某、梁某乙犯诈骗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3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3年9月某日,梁某乙在本号镇初级中学附近提前丢下几万元现金,当李某某经过时,梁某乙捡走这笔现金,以捡到钱要分钱的方式,骗取李某某的存折和密码,并伙同张某(另案处理)伪装成丢钱的人,共同诈骗李某某18000元。首次调包成功后,梁某乙、梁某甲、黄某某和张某(另案处理)又用与上述相同的手段和方法先后骗取3名被害人23500元。

      法院认为,梁某乙等3人无视国家法律,结伙采用掉钱和调包方法,骗取他人钱财共计41500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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