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给文昌环保部门送"不作为"锦旗
宏绿松香厂及木材厂违规排污,从2003年起算起来已有十多年时间,附近群众饱受其害、怨声载道。去年底环保部门才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后采取行动,勒令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整改。然而整改还未到位,环评尚未通过,转眼间,该厂又被发现趁夜间开工。在强调“生态保护怎么做都不为过”的今天,这样的工厂存在这么久,让人不能不怀疑,在文昌,是否还有环保监督、环保执法的部门?
当然我们这样说,文昌环保部门也很委屈。他们不是不监督,也不是不执法,只是“人手单薄”,顾不过来。而且,他们也不是没做事,该工厂不是已经在走“环保程序”了吗?而且现在,环保部门不是已经勒令该厂停产了吗?
可是,这样的“环保程序”,有多少含金量?即使通过,该工厂就能合法排污了吗?从该厂10多年来持续排污的情况来看,笔者早已无法相信该厂有“道德血液”,那些为了“走程序”而设的环保设施,他们会一直使用吗?还有环保部门的“停工令”,真的有作用吗?之前不是也停过,风头一过,不还是偷偷开工?
厂家逐利,违规排污已经到了严重破坏环境,危害周边居民生活的地步。可是当地环保部门竟然也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人手单薄”显然不是理由。再“人手单薄”,也不能弃本身职责于不顾。日前,海南省环保部门实施“史上最严厉的环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将环境违法者列入“黑名单”,定期曝光一批重大环境违法企业。宏绿松香、木材厂这样一个长年违规排污、给附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极大困扰的企业,难道不该将其列入“黑名单”予以重点监管吗?可蹊跷的是,文昌环保部门此刻却在对其进行环评公示,对环境违法行为到底是打击、制止呢还是保护、鼓励?
这其中的猫腻不为人知,但文昌环保部门在此事上不作为毋庸置疑。环保部门到现在还在拿“人手单薄”当遮羞布,是不是真要等群众送来一面“不作为锦旗”,才悔之莫及?(范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