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税局召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 全面部署推进“营改增”工作
3月21日,全省国税系统“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在省国税局召开。省局领导、省局副处长以上干部、各相关处室人员以及各市县局局长、分管营改增工作的局领导、负责“营改增”工作的主管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省局党组书记、局长于智广做了动员讲话,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嘉民对推进“营改增”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会议指出,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是贯彻党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的“重头戏”,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通过全面推开营改增,确保企业受惠,地方得益,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推动经济升级,扩大社会就业,惠及民生,形成多方共赢的局面,对于推动我国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前期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此次全面推开改革试点工作,覆盖面更广,影响更深,意义更大。
会议强调,全省国税系统广大税务干部务必强化使命担当,突出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好四个“确保”(确保试点纳税人顺利交接、确保信息系统顺利运行、确保新旧税制顺利转换、确保试点纳税人顺利办理涉税业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重大部署上来,从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的重大意义,不懈怠,不畏难,扎实工作,全身心参与和投入到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中来。
会议要求,全省国税系统正确认识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部署,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试点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统筹协调,强化国地税合作。各单位要依照国地税联席工作机制,主动与地税局精诚团结,通力合作,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建立健全国地税合作规范,处理好共管户问题;建立信息传递交流制度,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实现两部门信息资源及时、完整、规范、科学共享,确保国地税合作贯彻落实到位,确保营改增纳税人5月1日起办税平稳过渡。
二是精心部署,精准落实。各级税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全力以赴,务必做到四个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服务到位。重点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主要矛盾,要以畅通、安全、平稳为原则,分项梳理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着重围绕系统死机、群体聚集、诉求表达、秩序维护等方面情况,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预案,确保试点纳税人懂政策、能开票、会申报,帮助试点纳税人适应新税制、遵从新税制、获益新税制。
三是强化指导,严格问责。省局相关部门按照整体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切实加强对各市县局营改增工作的指导。同时,加强督促检查,按照既定的工作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逐项考核,对改革任务执行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相互推诿,致使改革时间节点出现延误的单位和个人,严格问责,严肃处理。
四是加强宣传,凝聚共识。按照统一口径,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媒介及时公布信息,就政策解读、操作实务、服务措施和热点难点等方面,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同时密切重视舆情监控,形成有利于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