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调对接:打开化解纠纷新窗口
近三年来,琼中人民法院的民事案件结案率提高了12%;民事案件调解率提高近24%;刑附民案件调解率提高了13%。这一系列数字的得来,离不开“诉调对接”这一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
2012年5月,琼中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试点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至今年9月底,共办理案件1195宗。“无一起需要强制执行,履行率特别高,而且全部自动履行。既方便当事人解决纠纷,又减轻群众负担。”琼中人民法院分管副院长邓雪玲告诉记者。
创新机制
诉调实现全面对接
今年9月22日,有一起案件的当事双方请长征镇人民调解委调解,琼中人民法院长征法庭的法官参与指导调解。案件是国营长征农场职工陈明雇请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长征镇新寨村的潘德贤砍树。不料砍树时突发意外,潘德贤不小心被树击伤,胸椎骨折致残。
在长征法庭法官的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明赔偿潘德贤5万元,潘德贤不再追究陈明的民事责任。9月24日,琼中人民法院对这一人民调解协议进行效力确认,审判员审查后,裁定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效力。
这是琼中人民法院运用诉调对接机制高效快速解决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
邓雪玲介绍,社会调解机构达成的纠纷调解,不具有法律强制效力,需要法院裁定才具有强制效力。司法确认程序是重新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自2013年1月1日开始施行)增加的一种非诉特别程序,是法律对高效审判、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等问题在法律制度设计上的创新。2012年,琼中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为改革试点单位。
琼中人民法院创新地探索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在立案庭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大胆探索“诉调对接”,创新地推进“六个对接”:一是与人民调解对接。二是与行政调解对接。三是与群团维权对接。四是与各级组织对接。五是与诉前调解对接。六是与民风民俗对接。
实现“六个对接”后,破解了多个难题。琼中的交通事故较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直是法院受理案件中调解难度较大的纠纷之一,琼中人民法院在交警部门设立交通事故处理专业调解室后,把可能形成诉讼的案件化解在行政调解阶段。
关口前移
矛盾化解于诉讼外
2013年3月12日下午6时20分,在国营乌石农场某幼儿园就托的3岁男童王大(化名)与其未上幼儿园的胞弟王小(化名),在湾岭镇里寨村的水库溺亡。
死亡幼儿家长认为是幼儿园的过错,召集多人连续5天堵住幼儿园大门,使之无法上课,还带人到县委、县政府等有关部门上访。事故发生在王大离开幼儿园之后,溺亡现场又无其他见证人,究竟是幼儿园,还是家长的过错造成事故,该谁承担责任,争议很大。
琼中有关部门多次对双方调解、协商,但一直没能平息双方的矛盾纠纷。同年4月26日该县和乌石镇等有关部门再次召集双方调解,琼中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谭礼宪到场指导,引导双方当事人合法调解,理性看待纠纷,互谅互让,消除误会,及时解决矛盾纷争。最终促使幼儿园从人道主义出发,当场给死亡幼儿家长抚慰金5万元。
“‘诉调对接’打开了化解矛盾新窗口,群众有了更多解决纠纷的途径。”琼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文甫认为,“诉调对接”使案件繁简分流,节约司法成本,减少当事人诉累,上门调解等方式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化解矛盾的‘关口’前移,上访、信访的压力得到进一步减轻。对纠纷实行提前预判、提前介入,减轻了法院审判的压力。
(海南日报营根11月29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