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增绿护蓝·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首个生态环境检察办公室挂牌成立
我省启动“增绿护蓝·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首个生态环境检察办公室挂牌成立
立案查处一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
本报海口3月16日讯 (记者金昌波 通讯员林玥 林芯)今天,全省检察机关“增绿护蓝·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海口召开,会议决定从2018年3月至2020年3月,海南检察机关将利用两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深入地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据了解,此项专项行动明确了五项工作任务:全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有力监督生态环境资源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促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开展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充分发挥其对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的助强补缺作用,努力使公益损害得到补救修复;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工作,既有力打击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刑事犯罪,又有效维护生态环境资源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开展公益诉讼支持起诉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机关和公益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支持政府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生态环境资源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监督,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生态环境资源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在专项行动期间,立案查处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内河内湖污染、海水养殖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案件。重视通过运用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及时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要重点解决非法采砂、内河内湖污染、养殖污染、采矿复垦、破坏陆域生态红线和海洋生态红线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河道、耕地、海洋等生态系统修复,保护生态资源,提升办案效果,确保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要结合专项行动,通过主动走访环保、国土、林业、水务、海洋渔业等行政执法机关,联合开展执法检查,掌握行政机关执法信息,集中监督办理一批案件。
又讯 (记者金昌波 通讯员林玥 符凤飞)记者今天从省检察院获悉,文昌市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办公室于日前在该院龙楼检察室挂牌成立。据悉,这也是省检察机关第一家挂牌成立的生态环境检察办公室,是我省依托乡镇检察室充分发挥“触角”作用,积极开展公益诉讼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
据了解,生态环境检察办公室主要负责统筹协调该院基层生态环境等领域工作,强化基层信息互通、履职监督和线索收集、发现等功能,为深化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提供新模式,切实提高公益诉讼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夯实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根基。该院表示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等领域的检察监督,大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用司法守护文昌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