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无证驾驶引发交通事故,东方多名驾驶员被拘
东方公安交警多措并举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查严处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违法犯罪行为,但依然有个别驾驶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有的甚至引发交通事故,害人害己。
6月份以来,东方公安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中发现的醉酒驾驶、无证驾驶及逃逸等违法犯罪嫌疑人共4人,其中3人被执行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审)、1人被执行行政拘留。为有效震慑各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警示教育广大驾驶人,东方公安交警现向社会公开公示典型事故案例。
事故案例一
●2022年6月2日零时许,王某醉酒驾驶琼D68***号小型汽车行驶至东方大道中医院对面路段时,适遇文某峰驾驶琼DQ5***号小型汽车在其前方车道同向行驶,因王某驾车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致使两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文某峰不同程度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查,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50mg/100m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当事人王某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文某峰无责任。
●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22年6月20日被东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立案侦查,因犯罪嫌疑人王某患有疾病,看守所不予羁押,被执行取保候审。
事故案例二
●2022年5月3日18时10分许,符某查无机动车驾驶证、未佩戴安全头盔、醉酒驾驶琼D6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符某鲁,行驶至东河镇玉龙村乡村道路路段时,适遇李某驾驶琼A3Y***号轻型仓栅式货车在其对向行驶,因符某查驾车时操作不当,致使车辆越过道路中心线与对方车辆发生碰撞,造成符某查、符某鲁不同程度受伤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查,符某查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52mg/100m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当事人符某查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李某无责任。
●犯罪嫌疑人符某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22年6月20日被东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立案侦查,并于2022年6月21日被执行刑事拘留。
事故案例三
●2022年5月12日22时18分许,柯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琼DD15***号小型轿车搭载钟某秀,行驶至东方市天四线(125公里加500米)与775县道T字交叉路口时,适遇当事人何某小未佩戴安全头盔、醉酒驾驶琼D60***号二轮摩托车从其左侧行驶而来,因柯某驾驶机动车实施左转弯时未礼让直行车辆,致使两车发生碰撞,造成当事人何某小受伤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查,柯某为逃避公安机关侦查逃逸,何某小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39mg/100m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当事人柯某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何某小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
●违法行为人柯某因无证驾驶加之发生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犯罪嫌疑人何某小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分别于2022年6月20日被东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立案侦查,柯某于2022年6月21日被执行行政拘留、何某小于2022年6月21日被执行刑事拘留。
交警提醒:
以上三起事故均为东方市近期涉及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犯罪案件!遵守交通法规不是口号,别让自己的血泪成为别人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