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俊:文明大行动是贯彻践行群众路线重要举措

24.05.2014  20:43
   

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口5月23日电(记者宁远)“文明大行动是一项民心工程,是贯彻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天下午,海南文明大行动第二阶段工作总结会议在海口召开,海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许俊在会上表示,能不能让文明大行动深入农村,让文明大行动更加接地气、顺民意,是各市县、各部门是否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让老百姓切身享受到文明进步红利,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指数的具体体现。

海南省副省长王路,省长助理、公安厅长李富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张作荣,省文明办主任张学泮及有关部门和各市县负责人出席会议。

抓好“”“”“”三个字推动文明大行动上台阶

许俊说,一年多来,各市县、各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把文明大行动摆上重要位置,紧紧围绕第二阶段工作目标,以整治“脏、赌、黑、乱”四大不文明现象为切入点,深入开展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等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同时还要清醒地认识到,文明大行动的总体水平还偏低,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重视不够,没有形成工作合力。一些地方和部门思想松懈,力度减弱,持续推进的动力不足。有的地方满足于发文件开会议部署,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工作停留在一般号召。

二是总体水平不高,且发展不均衡。各市县文明礼仪、公共环境、公共交通、旅游服务、经营秩序等五项工作推进参差不齐。活动开展存在“机关热、基层冷,城市热、农村冷”的现象。

三是对文明的认识存在误区,仅限于卫生干净层面,没有注重管理和制度建设。

四是投入不足,动员不够,宣传不够,导致群众参与热情低,没有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氛围。这些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在工作中加以解决。

许俊要求,就第三阶段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文明大行动工作中,全省上下要抓好“”字,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抓紧“”字,进一步提升城乡文明程度,抓实“”字,进一步推动文明大行动见长效。

不能让社会文明成为国际旅游岛建设的短板

许俊在会上指出,社会文明程度是一个地区发展评价体系中的重要指标,也是一个地区的软实力、竞争力的有力体现。我们不能让社会文明成为国际旅游岛建设这个“水桶”中的短板。如果没有社会文明,海南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和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海南省委高瞻远瞩,了若明镜,在《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就明确提出“深入持久地开展海南文明大行动”,把文明大行动作为省委省政府一项长远性、持续性的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

他说,重视这项工作,必须避免一个认识上的偏差,有些地方对文明的认识仅仅停留在卫生清洁的层面,有些市县存在“城市干净就是城市文明”的低级认识,这种认识是片面的。一个地区的文明程度不仅是环境优美,更体现在公民文明素质、文化底蕴、社会管理规范、社会人与环境和谐等综合指标上。公民文明素质的提升在于积累,社会文明程度提升在于沉淀,就是古谚语所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之涵义。

文明大行动是贯彻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

海南大部分人口在农村,如果没有高素质的农民群众,就没有高水平的乡村文明,海南文明大行动就会存在明显的短板。”许俊着重强调说,文明大行动是一项民心工程,是贯彻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一项重要举措。十三年来,海南文明生态村建设使广大农村面貌有了很大改观,农民精神文明面貌有了较大改观,但从总体上看,农村基础设施不配套、乡村面貌脏乱差、农民精神文化生活贫乏、农民文明素质不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一些地方路不平、灯不亮、垃圾乱倒、污水横流等现象仍然大量存在;一些农村文化阵地薄弱、文化设施落后、文化活动贫乏的问题还很突出;一些地方社会风气差、封建迷信盛行、社会治安薄弱的状况有待治理;一些地方存在“有新房子没有新环境,有新财富没有新生活,有新建设没有新农民”现象等等。能不能让文明大行动深入农村,让文明大行动更加接地气、顺民意,是各市县、各部门是否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让老百姓切身享受到文明进步红利,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指数的具体体现。

许俊表示,深入持久地开展海南文明大行动是省六届五次全会作出的重大决定,全省上下一定要解放思想、提高认识;一定要开拓创新、勇于担当;一定要坚持不懈、狠抓落实,为开创文明大行动新局面,实现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