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海林:学习总书记在统战工作会议上讲话 坚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精彩导读
〇政治协商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植根于我国土壤,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鲜明特色。
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鲜明的国家制度特征,是我国的一项国家制度,也是一项现代政党政治。
〇认为只有西方政党制度才能代表现代政党政治,是西方中心论的表现,是对我国政党制度缺乏自信的表现。
2015年5月18日至20日,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党的几十年实践证明,政治协商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植根于我国土壤,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鲜明特色。
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协商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重要环节,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
1982年,刘澜涛同志在全国政协五届五次会议上指出:“统一战线组织内部的政治协商,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项优良传统。”1984年,邓颖超同志在全国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指出:“政治协商,是我国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正确处理统一战线内部关系的一种重要方式。”这表明,党对政治协商的认识已经提升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1991年,江泽民同志在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全国政协七届四次会议党员负责人会议上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与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选举、投票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2007年《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首次以公开形式向国内外表明:“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一大特点。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取得一致意见,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第一次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要求“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加强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完善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至此,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协商确凿无疑地发展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协商之所以具有不可缺失的重要地位,归根结底是因其在推动多党合作事业发展、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具有特殊的政治价值。深入揭示其中的政治价值,在高度政治自觉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协商,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和政治发展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国家制度。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协商具有鲜明的国家制度特征。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宪法修正案中第一次载入了关于多党合作政治制度的内容。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作为多党合作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宪法这一规定,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协商的执行和发展奠定了根本性的国家制度基础。目前关于多党合作以及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协商等内容,主要由《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八个民主党派章程等规定。这些文件和章程所涉及的内容,如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多党合作和有关人选比例的规定,还有民主党派章程关于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两项基本职能的规定等,直接涉及并规范了与国家政权及国家政治制度的重大关系。由此可见,中共党内政策文件、民主党派章程所作的相关规定,构成了我国政党制度及其基本内容,本质上构成了我国的一项重要国家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一项现代政党政治。我国政党制度属于现代国家的范畴是毫无疑义的。否认中国政党制度属于现代政党政治围域,认为只有西方政党制度才能代表现代政党政治,是西方中心论的表现,是对我国政党制度缺乏自信的表现。我国政党制度与西方政党制度共同组成了现代政党政治围域。
一是体现了现代政党政治的基本价值。现代政党政治的基本价值追求是民主。人民民主是中共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关键是要有合适的方式来与选举民主相结合,以弥补其不足,与其相辅相成。在我国,包括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协商在内的协商民主实践,强调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取得一致意见,在尊重多数人意愿的情况下,又能照顾少数人的合理要求,这样就极大拓展了人民民主的广度和深度,能够最大限度保障人民民主的实现。
二是体现了现代政党政治的基本特征。现代政党政治的基本特征是要求各政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在我国,中共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理念在逐步明晰,实践在不断加强。加强法制建设、实行依法治国,中共和各民主党派均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并以之为行动准则,充分说明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协商处于宪法和法律范围之内,是按照有关政策章程运行的一项现代政党政治。
三是体现了现代政党政治的基本要求。现代政党政治的基本要求就是要处理好政党与政权、政党与社会、政党与政党这三对重要关系。我国在如何处理好“三对重要关系”上,主要是作为执政党的中共如何确保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如何确保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参与力量,以及如何确保中共与民主党派的和谐政党关系。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协商,有利于“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社会整合、民主监督、维护稳定”,从而有效处理好“三对重要关系”。
四是体现了现代政党政治的发展方向。上世纪80年代开始,西方协商民主理论越来越受到重视,协商民主实践也以不同的方式在逐步尝试。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协商有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所体现的协商民主理论和实践比西方协商民主更早,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成果,具备良好的发展基础。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积极稳妥推进,相信在协商民主方面的理论和实践,将为现代政党政治文明建设提供更为宝贵的参考价值。(作者系上海市委常委、统战部长)
网站编辑:王仁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