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特困户日子过得有奔头

22.05.2014  16:25

昌江探索加强社会保障兜底功能

让特困户日子过得有奔头

□本报记者  黄能 特约记者  黄玉宁  通讯员  李德乾

 

昌江黎族自治县保障性住房和泰家园。

本报记者 苏晓杰 通讯员 黄宾虹 摄

 

  “县里出面帮我们治疗儿子的病,就是解决我们最大的负担,以后我们就不怕了。”昌江黎族自治县红林农场基建队职工周延联深有感触地告诉记者。

  周延联所说的政府出面帮助治病,得益于昌江在加强社会保障兜底功能方面的探索。今年昌江出台《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特别救助暂行办法》和《城乡特困户双帮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并设立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让已经享受现有所有社会保障政策和社会捐助救助后,仍然因大病等原因导致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群众得到救助。

  “昌江推出‘双特’和‘双帮’,是要与现行的各项保障政策衔接,探索加强社会保障兜底功能,这也是响应中央政府关于民生问题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的号召。”昌江县委书记严朝君说。

  特困群众特别救助

  儿子周子贵的病一度让周延联全家看不到生活的希望。

  2006年,还在读小学的周子贵经常眼睛疼,头晕,一发作什么事都做不了。医生检查发现,这是由于他患有血管瘤压迫眼神经所致。医生表示要根除肿瘤,至少得花费几十万元。周延联一听心就凉了,由于农场经营的问题,早在2003年前后,周延联就已经处在自谋职业的状态,靠打零工生活。承担不起高额费用,只能退而求其次,周延联东拼西凑,分别在2008年和2010年安装两根脑积水引流导管,减轻儿子的痛苦。

  今年3月,转机终于来了。昌江县委、县政府出台《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特别救助暂行办法》,每年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资金,用于已经享受现有所有社会保障政策和社会捐助救助后,仍然因大病等原因导致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群众。

  周子贵成为救助的第一批对象之一。3月6日,昌江民政局会同卫生局将其转入三亚301医院,3月25日安排手术,由于脑颅内小血管的扩张,肿瘤被包裹,无法取出,目前已成功移除原有两根老化、堵塞的导管,重新装入一根。周子贵顺利出院,目前恢复良好。治疗费用不需周延联花一分钱。

  昌江民政局局长林素英说,周子贵的治疗费用为12万多元,除去合作医疗报销的部分,个人支付6.1万元,根据原有政策,民政部门可以给予2万元的大病医疗救助,但是还有4万多元的缺口,由“双特”救助金来解决。此外,垫付住院押金的2万元也是来自“双特”救助金。

  帮生产帮生活

  看到主人舀来一瓢潲水,原本懒洋洋地躺着的五只小黑猪一下子有了精神,纷纷聚到食槽周围。“这几头猪挺能吃的。”昌江石碌镇水富村村民林丽娴说,因为要带两个小孩,还得摘猪菜,很辛苦,但是养猪至少能让家里多一笔收入。

  在这户人家的旧房旁边,两栋连在一起的平顶房已经完成主体部分。再过一段时间,这户人家将有新房子住,对他们而言,这一度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

  林丽娴是户主陈亚腰的大儿媳。陈亚腰今年72岁,残疾,大儿子患有骨头坏死,无法行走,二儿子也患有肢体残疾,家中还有两个均不足5岁的小孩。两兄弟尚未分家,挤在一栋75平方米的平房里,墙体已经开裂,属于危房。而全家的经济收入主要是4.5亩甘蔗,加上生态补偿金、低保金,整个家庭年人均收入只有2450元。家庭成员病、残集中,缺少劳动力,治病支出多,经济来源少,生活十分困难。

  变化得益于昌江今年出台的《城乡特困户双帮活动工作实施方案》。昌江扶贫办主任符明雄介绍,“双帮”即帮生产、帮生活,资金从“双特”救助金里面支取。对象为去年年底经过摸底调查确定的147户特困户,以后实行动态管理,有进有出。“双帮”采取“结对帮扶”的形式,由该县四套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单位、各乡镇主要负责人每人一对一帮扶1个特困户。

陈亚腰一家正是147户之一,昌江县委副书记、县长符礼伟是帮扶领导。根据住户劳动力少的实际情况,符礼伟先送来5头小猪,并按每户60平方米、扶持10万元的标准为其建起两套平房,其他帮扶措施还将持续进行。

 

双特”和“双帮”救助帮扶内容

(本报记者  黄能  整理)

   最低生活保障: 为特困户申请纳入低保对象,做到应保尽保。

   医疗保障: 家庭成员中患有重大疾病或慢性病,除去现有的所有医疗保障和社会救助后,仍因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在2万元或以上,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由民政部门视情况给予最高5万元特别救助,情况特殊的报昌江县政府决定救助资金上限。

   教育扶持: 特困家庭子女,小学生每人每月补助生活费100元,初中生每人每月补助生活费150元;普通高中生每人每月补助生活费200元,每人每年免除住宿费300元;家庭有子女上大学,在享受各类教育救助后,仍因学费支出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每生每年按6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差救助。

   危房改造扶持: 对唯一自有住房已构成D级危房的农村特困家庭,每户按建筑面积60平方米,扶持资金10万元的标准给予建房补助,并纳入全县危房改造工作整体推进;对住房困难的城镇家庭,优先安排公租房。

发展生产扶持: 昌江根据确定的特困户的实际情况和家庭成员意愿,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其种植橡胶、芒果、甘蔗等经济作物或养殖蜜蜂、猪、羊等,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本文摘自《海南日报》2014年05月06日A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