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的信仰照耀海南

04.12.2014  21:41

  12月4日,一个被历史晷影所定格的日子。

  这是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抉择中设立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我们重温对众法之源的敬畏、对人民权利的尊崇和对依法治国的信仰。

  就在这个历史永将铭记的日子里,在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上,在我省全面深化改革、把国际旅游岛建设向纵深推进的关键时期,省委六届七次全会的大幕开启,就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出科学部署,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法治海南建设,为我省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全面建设国际旅游岛提供长远、有力的法治保障,谱写法治海南的壮丽诗篇。

  此刻的海南,一切都在倾听追梦路上的一诺千金,一切都难掩全省人民的心逐浪高,一切将镌刻于海南发展的历史坐标上!

   法治,海南征途上的时代命题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

  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党在历史上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以其鲜明的时代特征,开宗明义、开篇点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黄金罗盘。

  早在公元前300多年,西哲亚里士多德说,治国“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比他又早300多年的中国政治家管仲在主持齐国改革时,就已经意识到法治对于国家强盛、社会有序和人民安康的极端重要性。“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故而要“威不两措,政不二门,以法治国。

  先贤在历史上跋涉的空谷跫音,感召我们在用双手创造美好生活的同时,必将同步追逐政治文明。

  “车轻道近,则鞭策不用;鞭策之所用,道远任重。”这在全面深化改革、闯关现代中国“历史三峡”的当前,法治尤其具有现实意义。

  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社会进入“转型期”,改革进入“深水区”。党和国家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也前所未有。因此,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必须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翻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崭新一页。

  法治,是海南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是海南绿色崛起的必由之路。

  加快建设国际旅游岛既是中央的重大决策,也是海南的最大机遇和最强比较优势,为海南发展赢得了继建省办经济特区后的第二次重大历史机遇。2013年4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点明“海南作为全国最大经济特区,后发优势多,发展潜力大,”强调“要以国际旅游岛建设为总抓手,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路子来,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

  既要为中国旅游业转型升级探路,建成中外游客的度假天堂;也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路上迈开大步,建成海南百姓的幸福家园,海南面临的是一项亟待攻坚克难、提振特区精神的改革事业,是一个前无古人的崭新课题。

  然而,如何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如何使海南各阶层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如何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五位一体协同发展?如何充分发挥特区先行先试的比较优势,成功闯出一条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特色发展之路?这与各级党政机关、每个海南公民都休戚相关,都必须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一切难题,都只有在改革中破解;一切改革,都只有在法治中实现。舍此别无他途。

  依法治国,正是中国新时期的战略抉择,和海南现阶段的迫切需要。在海南的发展蓝图上,既倒排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时间表”,也精确绘就法治海南的“施工图”。

  12月1日,省委常委会决定,将《中共海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送审稿)》等文件提交于12月4日召开的省委六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意见》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我省的具体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行动指南,必将开创依法治省新航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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