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之光 照亮网络空间

24.11.2014  13:00

  佟力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绘就了依法治国的新路线,依法治网成为网络管理的前进方向。网络延伸了现实社会时空界限,赋予了虚拟世界生命意义,网络就是完整真实的社会。依法治网为网络社会构建发展基石,给网络社会中的行为活动提供约束和保障,向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复兴注入强劲动力。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是时代的要求、现实的需要、人民的期待。

  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要把握互联网生态规律,清醒认识“网络即现实”。

  网络重塑现实社会结构

  人力物力撑起了农业文明,科学技术积累了工业财富,信息则成为网络时代的第一生产力。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决定财富分配,网络对社会经济结构的影响首当其冲。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因此社会政治结构、文化结构、生态结构也随之产生变化。扁平化、开放式、自组织成为现代社会结构的新特点。

  网络重筑现实社会关系

  一方面,网络弱化了人类交往的传统纽带,僵化封闭的组织不再那么重要,跨越大洋的距离不再那么遥远;另一方面,网络建立了人类聚合、交往的新型关系,移动办公、远程会诊提高了社会效率,“快闪”、群组延伸了兴趣的边沿,打击网络犯罪、网络众筹消除了国家边界的物理隔离。互通互联、多元多变、个性组合成为网络社会关系的新亮点。

  网络重树现实社会思维

  互联网思维无疑是当今最热的词汇,其核心是将人作为第一考虑要素。制定法律、出台政策,要将人民的呼声放在首位;政令推行、信息发布,要对群众的关切充分了解;产品设计、服务提供,要对用户的需求切实满足;教育宣传、沟通联络,要对受众的兴趣精准迎合。用户至上、注重创新、简约极致成为网络社会思维的新基准。

  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立体构建四层“法治体系”。

  坚守底线,强固法治基础

  依法治网,要坚持党对互联网的领导,这是我国互联网沿着正确、健康方向发展的根本保障;要坚持网民主体地位,保护网民的合法权益,激发和调动广大网民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坚持德治与法治相结合,以法律提升道德水准,以道德推动法治建设。

  科学设计,完善法治依据

  依法治网要做到有法可依,强化顶层设计,借鉴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实际,遵循网络规律,尽快形成部门齐全、结构严谨、内部协调、调整有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互联网法规体系。当前,要着重加强网络信息服务立法、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立法,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规范网络行为的主导性作用。

  同力共举,承担法治职责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依法治网需要社会各方合力并举,执法部门要明确权力范围、规范执法流程、加大执法力度、量化执法标准、提高执法效率;行政部门要履行职责、敢于担当,将信息公开作为新常态,将推动网络法制化建设纳入日常工作;互联网企业要贯彻“谁办网、谁负责”原则,明确主体责任、规范工作流程、强化行业自律;广大网民要积极参与、坚持自律,争做中国好网民。

  提升素养,根植法治信仰

  网络带来机遇与希望,带来变革与挑战,带来了一个未知大于已知的崭新时代,唯有法治信仰才能照亮互联网健康发展之路。通过宣传教育牢固法治理念,通过网络诚信制度提升法治素养,让网络管理者、网络从业人员和广大网民将知法、懂法、守法、尊法的信念深植于心。

  (作者为北京市网信办党组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