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局认真做好过期特殊药品的监督销毁工作

06.06.2015  20:32

  为加强特殊药品的监管,消除用药安全隐患,杜绝过期特殊药品发生流弊。万宁市局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2015年6月3日上午,及时对万宁市东澳镇卫生院超过有效期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行了监督销毁。 

      在销毁现场,万宁市局执法人员对照该卫生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申请销毁品种明细表》进行了逐一清点,详细核对了药品名称、生产厂家、规格、批号、数量等。由执法人员和该卫生院相关人员一道击碎销毁,共销毁盐酸哌替啶注射液71支,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127支,盐酸吗啡注射液20支,并当场做好销毁记录,执法人员和该卫生院相关人员在销毁表上签字。确保不让过期特殊药品流入市场和非法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