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跳“广场舞”扰民可被警告罚款
京华时报讯(记者黄海蕾) 前天,涉及北京市级部门两类行政权力的“家底”首次在首都之窗集中曝光。其中,北京市47个市级部门晒了行政处罚权力清单。例如,北京市公安局: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可警告、罚款。
此外,北京市还将公示另一张151项行政审批清单,将列出由市政府部门初审、国务院部门审批的初审上报事项,这张清单此次没有作为市政府部门审批事项公布,近期将另行公示。
近期,43个政府部门还将在各自的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布细化方案,包括其所承担的审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实施机关、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受理方式、受理地点、办理时限、办理处室、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审查内容、审查标准、批准形式、有效时限以及收集群众意见的具体方式等。
记者注意到,“晒”出的权力清单中,除了有行政审批权限,还包括行政处罚权限清单。47个拥有行政处罚权限的市级部门,首次将全部的处罚事项集体公示。
在“处罚清单”中,各项行政处罚职权均对应一个序号编码。据了解,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北京将建立一个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该信息平台将通过大数据的收集,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编码管理。同时,将对执法的依据逐条进行拆分,并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的权力事项逐项进行编码。在此基础上,进行多维的统计分析,最终实现对各部门各层级行政处罚权力运行状况的监控和监督。
>>“冷门”行政处罚
根据“晒”出的权力清单,一些平时少有人知,较为“冷僻”的处罚权限也尽数亮相。投喂动物可能被罚100元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恐吓、投打、伤害动物或者在非投喂区投喂动物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
跳“广场舞”也可能挨罚
北京市公安局: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可警告、罚款。
家庭噪音扰民可被罚款
北京市公安局:对未按规定控制音量或者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行为,可警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