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水十条” 探索 “治水”路

15.04.2016  12:34

解读 “水十条” 探索 “治水”路

我厅举办第二期年轻干部学习交流活动

这次举办的年轻干部学习交流活动成效不错,气氛活跃,课件内容准备充分,脉络清晰……”在总工程师周学双的充分肯定下,4月14日中午,我厅举办的第二期年轻干部学习交流活动画上圆满句号。

记者会上获悉,此次学习交流活动围绕海南省水污染防治的议题展开讨论。特邀总工程师周学双出席,我厅30多名年轻干部参加。

省环境科学院莫凌博士分别介绍了国家“水十条、海南“水十条”编制思路与介绍、城镇内河治理情况等5部分内容。

据了解,去年4月,环保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出台,提出主要指标: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

莫凌博士授课指出,根据海南省水环境质量状况监测报告,2014年,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总体为优,海水优良率达94.6%。对全省18个市县34个城镇水体(溪、沟、内河、内湖)35个断面开展监测,2014年,全省城市内河水质总体中度污染,水质优良率仅为45%,重度污染比例为28%,劣V类水质主要分布海口、三亚、琼海。

针对全省城镇内河(湖)污染突出问题,省政府印发《全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到2018年,治理范围内城镇内河及流经城镇的河段消除劣V类水体、力争达到Ⅳ类及以上水质,内湖消除劣V类水体,实现城镇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全省城镇内河(湖)水环境质量总体明显改善。

解决城镇内河(湖)黑臭水体等方面的治理任务艰巨,目前部分城镇内河的管网设计存在隐患,是我一直担忧的问题。”周学双表示,要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正确设置污水进口与出口位置,企业的污水排放口要远离水源地及河流上游。对于合理利用深海资源消纳污水排放,他提出殷切希望,科学认识海洋规律,合理利用海洋资源,通过海洋环境本身的自净能力,利用远洋深海消纳陆源污染,逐渐使水污染物的浓度降低乃至消失。

会上,来自环境科学院、污防处、生态处、总量处等与会人员,围绕城镇内河治理、监测方式、水功能排序、“水十条”项目储备库入库要求等问题展开探讨。

如何制定海南省贯彻落实《水十条》的具体方案,周学双提出,要摸清家底,根据各市县具体情况,找准根源,发现问题,指导市县制定针对性措施,统筹安排部署,摒弃“隔空喊话”、“文来文去”的工作作风,将“水十条”真正落到实处。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学术交流活动受益匪浅,将积极探索与创新,努力工作、与时俱进,着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能力和水平,做好服务与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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