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规范司法行为 着力推动司法公正
规范司法行为,是公正司法、高效司法和廉洁司法的必然要求和基本保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能否得到有效实现,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我省各级法院、各级检察院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具体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规范司法行为的规章制度,不断增强司法透明度,为构建公平正义的法治社会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一、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省高院着力推进司法公开,让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司法、理解司法、信任司法、支持司法,积极推进立案公开、审判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司法政务公开,使司法公正成为“看得见的公正”。如在审判公开方面,规定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同时在电子显示屏、天涯法律网上发布开庭公告及有关信息;在裁判文书公开方面,2002年在全国首创裁判文书上网公开,2012年实现全省法院所有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截止2014年3月底,共在天涯法律网发布裁判文书7万多份、公告近4万份。省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检关于实行检务公开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新形势下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并将深化检务公开作为2014年重点改革任务,着重体现在建立和完善对诉讼当事人、参与人的告知制度,法律文书说理和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制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制度和完善代表、委员及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检务督察专员联络机制。我省“两院”通过司法公开,大大增加了司法透明度。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3年度《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反映,海南高院司法透明度排名第二,海南检察院检务透明度排名第七。
二、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司法行为。我省法院、人民检察院把健全和完善制度建设作为规范司法行为的基础和保障,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建设来促进规范司法行为的顺利开展。省高院研究制定《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重点解决司法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为着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制定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为规范房地产案件审理,制定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经营过程中的复杂疑难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服务海南国旅游岛建设妥善处理商品房合同纠纷的意见》;为统一农村外嫁女征地补偿分配纠纷案件的裁判标准,制定了《关于处理“外嫁女”请求分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款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为推进全省量刑规范化改革,制定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为规范执行工作,制定了《关于规范中止执行、终结执行程序的若干规定》。省人民检察院为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制定了《关于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加强侦诉配合与制约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通知》;为加强案件管理工作,制定了《统一收送案件管理规定(试行)》、《关于规范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和量刑建议书制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报请逮捕与审查逮捕的有关条件和程序,与省公安厅会签《关于办理逮捕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为规范乡镇检察室工作,制定了《关于侦查监督部门与派驻乡镇检察室互相配合强化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的指导意见》,等等。
三、依法行使司法权促进司法公正。人民法院着重在立案、庭审、调解、再审和执行的各个环节强化规范行使审判权。在规范立案行为方面,认真贯彻落实《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严格遵守司法礼仪,为人民群众提供导诉、立案、接访、收费、立案调解、判后答疑等“一站式”服务;在规范审判行为方面,正确贯彻落实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研究制定统一的民商事司法尺度和裁判标准,积极推进刑事量刑规范化建设,着力规范庭审程序和法官庭审行为;在规范执行方面,加强执行工作统一规范管理,着力推动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在规范再审行为方面,重点解决群众关心的申请再审难问题,进一步规范信访接待和再审立案工作。人民检察院以最高检曹建明检察长在海南调研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对全省421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整理,汇编成《海南省检察机关检察管理规范化手册》,以规范全省检察人员执法行为;在职务犯罪侦查方面,全面推行渎职侵权案件专门公诉人制度,规范同步录音录像操作流程和规范办案安全事故防范各项措施;在侦查监督业务方面,加强和规范执法办案工作,规范审查逮捕阶段的非法证据排除和侦查阶段的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在公诉业务方面,规范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建立与公诉部门与公安侦查机关侦查部门重大案件信息交流机制,完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在规范派驻乡镇检察室方面,进一步规范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整体提升派驻乡镇检察室服务农村服务基层水平。
四、狠抓作风建设确保司法公正。作风建设是规范司法行为的关键。我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公正司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着力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省高院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最高法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要求,一是结合海南法院实际出台了省高院改进司法作风的“八项意见”,着力抓好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广泛开展职业纪律教育,深入治理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强化司法廉洁教育和抓好监督惩处工作,深入推进制度建设与狠抓制度落实,着力提升司法作风水平。省人民检察院采取一系列积极措施,不断强化对干警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一是加强队伍管理,强化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和监督,健全和完善业务考核,引导各级检察院自觉按检察工作规律规范执法行为;二是深入开展检务督察,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加强对各级检察院规范执法和办案安全工作专项检务督察。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工作;三是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队控机制建设,围绕权力行使、制度机制、思想道德和外部环境4个方面,从岗位、内设机构、单位三个层面,绘制内部职权和外部职权权力运行流程图,做到职位明确、权责清晰、程序规范、管理科学和监督有力。
五、推动公开平台建设构建司法公正氛围。省高级人民法院加强天涯法律网站建设,2001年5月,省高院创办了“天涯法律网”,并在天涯法律网开通海南三级人民法院民意沟通信箱,截止2014年3月底,天涯法律网共受理各类投诉1613件、建议246件、咨询等13265件、民意沟通信箱邮件246件;开通了海南三级法院微博,海南高院自2013年11月正式开通微博以来,已发布信息2700条;同时,省高院还与海南电视台联合打造了《法庭内外》栏目,给广大电视观众感悟法律精神,既推进了司法公开,也达到了普法目的。省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全省27个检察院开通了门户网站。省检院通过门户网站“天涯正义网”,及时向社会公布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典型案例;今年3月,省检察院在人民网开通了官方微博,已发布微博信息111条,成为人民群众了解、监督检察工作的新渠道;省检察院还与海南电视台联合制作法制宣传栏目《检察视窗》,及时宣传报道检察机关重要工作部署、查办的典型案件、工作亮点和先进人物事迹。
(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 杨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