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海南省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据对全省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118家企业调查统计,2017年上半年,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02.2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2%,我省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按10个行业分类看,除广播电视电影服务业和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外,8个行业的营业收入均保持增长。其中,实现两位数以上增长的5个行业分别是:以“互联网+”为主要形式的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营业收入3.79亿元、增长1.6倍;文化专业设备的生产营业收入0.80亿元,增长30.4%;文化用品的生产营业收入48.35亿元,增长15.2%;文化艺术服务营业收入2.04亿元,增长10.2%;文化休闲娱乐服务营业收入18.15亿元,增长10.1%。
按产业结构看,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50.96亿元,增长13.5%;规模以上文化批发和零售业实现营业收入4.61亿元,增长9.1%。规模以上文化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46.67亿元,增长9.0%。
2017 年上半年全省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业收入情况 | ||
| 绝对额 (亿元) | 比上年同期增长 (%) |
总计 | 102.24 | 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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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发行服务 | 5.87 | 4.6 |
广播电视电影服务 | 1.64 | -11.8 |
文化艺术服务 | 2.04 | 10.2 |
文化信息传输服务 | 3.79 | 160.9 |
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 | 17.59 | -3.1 |
文化休闲娱乐服务 | 18.15 | 10.1 |
工艺美术品的生产 | 0.70 | 3.7 |
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 | 3.31 | 0.5 |
文化用品的生产 | 48.35 | 15.2 |
文化专用设备的生产 | 0.80 | 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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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 | 50.96 | 13.5 |
批发和零售业 | 4.61 | 9.1 |
服务业 | 46.67 | 9.0 |
注:1.表中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因素的名义增速。 2.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
附注
1、指标解释
文化及相关产业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规定文化及相关产业包括文化产品的生产、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文化用品的生产和专用设备的生产等。
营业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2、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统计范围为在《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所规定行业范围内,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或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从业人数在50人及以上或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其中文化和娱乐服务业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
3、调查方法
每季度进行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法人单位认定,根据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全面调查取得的数据进行汇总。
(省统计局社科处 徐鸿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