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更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共28项(清单表)
25.11.2020 20:24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11月25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更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将28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由“优化准入服务”改为“实行告知承诺”。
商报记者注意到,28项分别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审批,中外合资、合作印刷企业和外商独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电影发行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企业(不含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水产苗种(不含原、良种)生产审批,水产原、良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设立文物商店审批,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许可,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下资质审批,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下资质审批,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下资质审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实验动物许可,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水路运输审批,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经营普通货船管理),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核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此次更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涉及省应急管理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新闻出版局、省电影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气象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25.11.202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