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男子跟女友交往3年 被骗18万后消失
原标题:“女友骗我18万后消失”
海口一男子:交往3年,她总以各种借口向我要钱警方已立案调查,但因证据不足迟迟没有结果
邹奇(化名)向记者展示房产材料
近日,海口市民邹奇打进本报热线电话,称自己被相恋3年的女友小花骗了18万元。邹奇说,3年时间里,小花隔三差五就向他要钱。在一次要钱不成之后,小花消失不见了,邹奇随即报警。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以邹奇被诈骗为由立案调查,但是因证据不足,立案一年多迟迟没有结果。
女方主动示爱
40多岁的他心动了
记者见到邹奇时,他提着一个袋子,袋子里装着厚厚一沓他为了此案奔走搜寻的材料。邹奇是江西人,在海口生活已经十几年了,一直以卖老鼠药为生。他告诉记者,事情还要从2010年说起。“2010年1月3日,通过朋友介绍我认识了小花,她说自己离过婚,想跟我在一起。”当年已经40多岁仍未结婚的邹奇见小花如此主动,欣喜不已,两人随即确立了恋爱关系。
可是恋爱没多久,小花就对邹奇提出了掌管“财政大权”的要求,“她让我把钱都交给她保管,说等攒够了20万元,就在海口买一套二手房,我们就可以结婚了。”邹奇虽然没有答应这个要求,但是在平时生活上,只要小花开口要钱,邹奇从未含糊过。“我们在一起后,小花经常就以各种借口向我要钱,每次从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想到马上就是一家人了,我也没计较。”
为了凑够20万买房子,邹奇省吃俭用,甚至变卖了自己在江西老家的房产和牲畜。“2010年7月份,她说两人以后要在海口生活,让我卖掉江西的房子。”出于对美好未来的向往,邹奇随即卖掉了家里的老房和牲畜。邹奇告诉记者,其实自己赚的钱和变卖房产的钱根本就没有攒下,而是在小花数次要钱的过程中花掉了。
相恋3年,女友花完18万后消失
2013年的一天,小花给邹奇发短信,向他要1500元钱买汽车,“她说想买辆车,还差1000多块钱,今后把车租出去,每个月可以收到5000多元的租金。”听到这话,邹奇起了疑心,马上打电话过去询问,“可她竟然说如果我不给她钱,她就要分手。”
“之所以起疑心,是因为之前我一个朋友和小花的朋友谈恋爱,对方也是说要买车向我朋友要钱,我朋友没给她,后来那个女的就消失了。”想到朋友的遭遇,邹奇越发觉得事有蹊跷,可当他再次给小花打电话时,电话已经关机,她租住的房子也已经人去楼空。“这时候我才知道自己被骗了”,邹奇随即向派出所报警。
事发不久,邹奇与朋友们聊天,才知道他的3位朋友都被小花和她的朋友谢丽合伙骗了钱。其中,朋友小林与谢丽“结婚”后,被小花和谢丽以投资为由骗取6万元后“离婚”;朋友小曹与谢丽“结婚”后,同样被骗6万元后“离婚”;朋友小金与谢丽发生性关系后,以办婚宴为由被骗2万元。
“我这才意识到,3年时间里,她每次向我要钱都是有预谋的。”邹奇说,3年间,他积攒下来的16万元积蓄全部用在了小花身上,加上变卖房产的2万元,整整18万元。
警方:如果依然没有有力证据,将撤案
既然已经被骗,邹奇只能寄希望于警方。但是,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自2014年3月14日受理此案以来,到现在一年多了,依然没有结果,这让邹奇心急如焚。昨日上午,记者跟随邹奇来到美兰分局,刑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立案以来,他们对这个案子一直没有放手,但是由于邹奇提供的证据不足,所以迟迟没有结果。“接警后,我们联系到了小花,但是她并不承认自己骗了他的钱,而且邹先生所说的被骗18万元,有凭证的仅有4900元,小花涉嫌诈骗证据不足。”
邹奇告诉记者,小花每次都是直接去他住处拿现金,并没有留下什么票据。为了证明自己确实变卖了房产,邹奇还要求江西老家的警方向美兰分局提供自己变卖房产的证据,但是江西警方提供的一份对其弟弟的询问笔录,证明房产由其弟弟收购,依然不足以证明邹奇所反映的问题。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他们将会把邹奇的案情材料交给检察院,如果检察院方面觉得诈骗成立,可以批捕小花,追究其责任,警方将采取强制措施逮捕小花。“如果依然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小花诈骗,我们会将情况上报给领导,考虑撤案。”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