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集团逃税1318万遭查处 被罚2838万
原标题:我省税务部门联合警方查处一宗逃税大案
一集团逃税1318万被罚2838万
我们应该交1318万元税吧?
商商报记者从省地方税务局获悉,税务部门日前联合海南警方查处一宗偷逃税大案,一个集团公司旗下四家公司原本想赖掉1318万元税款,最后被税务部门开出罚单共查补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高达2838.78万元。
追查龙湾港疏浚集团涉嫌偷税漏税
该公司不愿意提供相关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和财务纳税资料,以种种借口和理由推脱。民警只能对公司负责人和财务会计进行刑事拘留。双方在僵持13小时后,公司负责人交出部分财务资料。
龙湾港疏浚集团——海南龙湾集团有限公司中的骨干企业,下设3家子公司,7家分公司,2个项目部,1个指挥部,财务状况复杂,各公司、项目部均在异地单独建账,取证难。
海南地税稽查局的三个检查小组先后辗转上海、山东东营、河北曹妃甸等地外调检查,清查公司本部、分公司、项目部、指挥部之间的账务数据,所有的证据无一例外指向:龙湾港疏浚集团涉嫌偷税漏税!
2010年7月7日,海南省国、地税稽查局和海口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紧急召开会议,随后对海南龙湾港疏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龙湾港疏浚集团)进行检查。
捷报偷税漏税事件水落石出
2006年-2009年期间,该集团签订多份应税合同未按规定粘贴印花税票;收取的工程结算款挂往来科目(如预收账款或其他应付款),未按规定及时结转确认收入申报或足额申报缴纳营业税金;在汇缴企业所得税时,在异地分公司或项目部计提管理费用未上缴总公司,也未经税务机关批准,计提了大量的非本公司船舶折旧,虚列成本费用,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和虚报亏损。另外,在2009年账面上,检查人员还发现已扣但未缴的个人所得税款高达765113.02元。
据悉,4年间,该集团偷税漏税553.44万元,加上滞纳金463.85万元,合计1017.29万元。
2007年—2009年,海南龙湾国际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龙湾酒店集团)分别将酒店部分经营项目出租给胡某、李某、傅某等个人经营,获取的461.12万元租金,代销商品获得的89.27万元,均未按规定申报纳税及附加。
与此同时,公司在琼海市龙湾国际酒店大楼、龙湾服务综合楼的二处房产也被曝出,自用部分未如数申报缴纳房产税。此外,公司在2007年-2009年期间,房屋租赁收入和位于金海路上的一块地也未如数申报纳税。据悉,应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346.6万元!
处罚一集团被“罚”2838万元
龙湾港集团有限公司应补缴545.86万元,加收滞纳金206.56万元,罚款275.93万元,共计1028.354万元。
海南龙湾港疏浚集团有限公司补缴553.44万元,加收滞纳金463.85万元,罚款391.048万元,共计1408.348万元。
海南龙湾国际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应补缴的税费合计187.879万元,加收滞纳金64.528万元,罚款94.19万元,共计346.6万元。
海南龙湾国际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大酒店补缴30.869万元,加收滞纳金9.59万元,罚款15.02万元,共计55.485万元。
税款缴纳限期早已过去,除海南龙湾港疏浚集团有限公司缴纳个人所得税70万元外,其余涉税款项公司已无力缴纳。
2013年3月,被检查的4家企业收到来自税务局出具的处理决定书和处罚决定书:查补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合计2838.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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