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19岁男子利用QQ诈骗近万元 被判刑6个月
26.08.2014 01:55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临高90后男子黄某某因非法持有毒品被抓,主动供述自己购买QQ信息,登陆他人QQ,对他人的QQ好友进行诈骗,他用该方式诈骗他人钱款近万元。8月25日,南海网记者从秀英法院获悉,黄某某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黄某某,男,19岁,海南省临高县人,汉族,中专文化,无业。2013年11月6日21时许,公安民警在海口市海垦路接到举报,将非法持有毒品的被告人黄某某抓获,在公安机关未掌握其诈骗犯罪事实的情况下,黄某某主动交代了利用QQ进行网络诈骗的犯罪事实。
2013年9月12日中午,黄某某在海口市海垦路一家网吧利用网上购买的QQ信息,登陆他人QQ,后向他人QQ内的好友被害人万某发送信息,索取被害人支付宝绑定的手机号码及支付验证码,后黄某某成功从万某的支付宝转账支付294元(分三次,每次98元)到其事先准备好的支付宝账户内。之后一个月内,黄某某用同样的作案首发,诈骗另外两名受害人共9000多元。
秀英法院认为,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共计9383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黄某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被抓获,在公安机关尚未掌握其诈骗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主动交代了其利用QQ进行网络诈骗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亲属也代为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故以犯诈骗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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