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预算安排情况

20.02.2017  21:33

海南省财政厅

 

为了解决项目预算支出进度慢的问题,省本级从2014年开始试编补充预算,即把有一定前期准备,但资金能否支出存在不确定的项目编入补充预算。补充预算与正式预算一并报省政府审定后提交省人大审议,经省人大批准后,与正式预算具有同等效力。补充预算项目在年度执行中具备拨款条件时,通过预拨资金方式保障项目实施,年底通过盘活存量资金安排指标冲抵或列入下年度预算。2017年继续适度编制补充项目预算,安排物价联动补贴、旅游标准化项目、创业投资基金以及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等25个项目共计17.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