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南县官方回应:花鼓戏剧团18年未发工资说法不妥
衡阳市委宣传部主办的“文明创建美丽衡阳”戏曲汇演,演员中途罢演,并打出讨薪横幅称被政府拖欠18年工资。
中新网衡阳7月16日电(记者李俊杰)近日有媒体报道,湖南衡南县原花鼓戏剧团部分演职人员在衡阳市专业剧团新创剧评比汇演上,突然打出横幅,称18年未拿工资。当地官方16日回应称,“18年未发工资”的说法并不妥当。
7月9日,在衡阳市红旗影剧院“文明创建、美丽衡阳”全市专业剧团新创剧评比汇演中,原衡南县花鼓戏剧团部分演职人员采取拉扯横幅等方式,表达利益诉求。
中新网记者在事发当天的视频资料中看到,当时舞台上灯光通明,台下坐满了观众,而且还有摄像机在进行录制,演职人员身着演出服,打出的横幅提到了“‘天下第一团’十八年不发我们一分钱,我们要生存、要吃饭”等字眼。
据了解,衡南县花鼓戏剧团成立于1958年,为正股级单位,职责为传承发展花鼓戏剧种,创作演出优秀剧目,曾被评为“湖南省2000—2002年度好剧团”。该剧团自建立以来,声名远播,足迹遍及三湘四水。
16日上午,衡南县政府新闻办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18年未发放工资”说法并不妥当。据其介绍,该县原花鼓戏剧团属于差额事业包干经费拨款单位,发放工资主要依靠演出收入,当地财政给予了部分补助,通过自收自支,演职人员生活基本得到了保障。1997年5月—2012年5月,由于当时演出市场需求旺盛,剧团演职人员陆续脱离单位,并与单位达成协议,采取“自由组队、集股分红”模式参加社会演出,演出收入不再上交单位,单位不再也无法负担演职人员工资。
上述负责人说,按照国有院团转企改制相关要求,2012年5月,衡南县衡州花鼓戏演艺有限公司成立,原剧团法人注销。转企改制后,单位多次要求演职人员参与公司管理和运营,但由于原来的骨干演职人员发展了自己的演出小分队,或认为演艺公司给予事业单位工资过低,加之没有自己的演排场地、经费缺口大,愿意回归公司参与经营的演职人员很少。
这位负责人透露,去年财政拨款44.78万元,改制后的演艺公司为演职人员缴纳医保、社保等保险合计36万余元,剩余经费用于管理人员工资、送戏下乡及排练新剧补助等基本支出。
当地官方告诉记者,今后一段时间,他们正积极着手解决三大问题:首先是保障财政预算经费,用于该单位人员医保、社保相关费用的缴纳,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工资发放;其次是加快衡南剧院建设,切实解决单位无办公场地、无排练演出场地问题;再次是抓住文化体制深化改革契机,确保该县花鼓戏演艺公司规范化、正常化、市场化运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