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狠招!澄迈出台行政问责暂行办法 不履行职责将问责
19.08.2015 00:26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原标题:澄迈出台行政问责暂行办法不履行职责将问责
记者18日从海南廉政网获悉,澄迈县出台《澄迈县行政问责暂行办法》,明确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工作,或者损害公共利益或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政行为都将进行责任追究。
办法强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受到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问责的,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受到调离岗位问责的,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受到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问责的,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受到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规定执行;受到辞退或解聘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行政机关受到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处理的,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19.08.2015 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