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警方“猎狐2014”行动 抓获和劝其自首境外逃犯6人
经侦总队等相关部门参加公安部“猎狐2014”专项行动大决战视频部署会海南分会场会议。(通讯员 田和新 摄)
南海网12月24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陈丽娜 特约记者 宋洪涛 通讯员 田和新)12月24晚18时20分,犯罪嫌疑人吴某絮被海南警方境外追捕组从泰国成功押回海口,这是海南警方在开展“猎狐2014”行动的又一战果。截至记者发稿,全省公安机关已成功从美国、泰国、香港抓获和劝投境外逃犯6人,提前完成了公安部下达的缉捕目标任务,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战果。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境外追逃追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有力策应中央反腐败工作。公安部自今年7月22日至年底,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代号“猎狐2014”)。缉捕外逃经济犯罪“猎狐2014”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海南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海南省长助理、公安厅长李富林亲自谋划部署,多次召开缉捕专题研讨会,并专门对该项行动作出批示要求,由分管厅领导牵头,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工作部署,攻坚克难,坚决完成缉捕任务。省公安厅副厅长韩精华根据厅领导的指示精神亲自出面协调,并直接对话境外逃犯,恩威并施,宽严相济,规劝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据统计,海南省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共20名,现藏匿地点遍布美国、加拿大、日本、泰国、秘鲁、港澳和欧洲等国家及地区。为确保专项行动深入有效开展,省公安厅分别于11月3日、17日、27日三次召开全省公安机关“猎狐2014”专项行动推进会,逐案逐人研究提出具体工作措施。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把“猎狐”行动上升为一项政治任务来高位谋划,省公安厅,海口、三亚、文昌等市公安局的“一把手”亲自挂帅,上阵指挥,部署督导缉捕工作,分管领导靠前抓落实,以经侦部门牵头,情报、网警、出入境、督察、宣传等有关部门和警种主动参战,形成强大的缉捕合力,为专项行动纵深开展取得实效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同时积极采取“责任、人员、经费”三个落实的工作举措,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省厅经侦总队领导带头定任务包干,将20名逃犯的追捕和督导任务落实到人,包干到身。在省厅的带动下,各级公安机关严格落实一案一档,一人一策的措施,想方设法开展缉捕和劝投工作。省公安厅抽调经侦总队精干力量成立缉捕小分队,负责境外抓捕行动。各级公安机关也相应成立专门缉捕工作小组,专司境外追逃工作。同时制定了“猎狐2014”专项行动奖惩办法,专门拨出200万元专项经费,补助和奖励缉捕境外逃犯的有功单位和个人,落实专项经费保障。
海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始终坚持对境外逃犯的个人信息逐一分析研判,逐一建档管理,逐一量身定制缉捕方案,缜密分析,科学排查,充分发挥各警种职能优势,充分调动兄弟省市公安机关的联动配合,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确保将重点境外逃犯的缉捕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2014年9月28日,在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协助下,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与广东警方联手在广州市成功抓获潜逃15年并取得秘鲁国身份、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46亿元的犯罪嫌疑人夏某强,该逃犯的成功抓获得到了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的充分肯定。
同时,用好四部门《自首通告》开展劝投工作。“猎狐2014”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坚持以恩威并施、宽严相济的工作方法,以省内每月上门二次,省外每月上门一次、电话联系不少于4次的工作方法,将四部门《自首通告》、劝告书、规劝信送到每个逃犯亲属手中,锲而不舍、耐心细致对逃犯家属及亲朋好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讲形势、讲政策、讲法律、讲出路,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政策宣传。此外,缉捕单位还积极发动国(境)外联系人,向逃犯转交《自首通告》,敦促逃犯投案自首。海口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善用“法、情、理、诚”对逃犯及其亲朋好友进行宣传和规劝,成功将涉嫌贷款诈骗潜逃泰国的庞某文、涉嫌信用证诈骗潜逃香港的郭某规劝投案自首。在省厅经侦总队的组织指挥下,文昌市公安局数十次对涉嫌挪用资金潜逃泰国的林某国内外的关系人开展劝投工作,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林某于12月3日回国投案自首。
“猎狐2014”专项行动以来,海南警方充分营造“天涯海角,有逃必抓”的浩大声势,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四部门联合通告,敦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广泛发动和鼓励群众提供线索,壮大追逃声势,极大的震慑了境外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特别是海口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宋顺勇多次召开会议要求参战单位再接再厉,把专项行动作为政治任务,思想上再重视,力量上再加强,措施上再细化,全力打赢这场硬仗。目前,海口市公安局在该行动中抓获完成一半任务,受到省公安厅两次贺电表扬。
海南警方表示,全省公安机关将继续全力以赴,瞄准境外重点逃犯,进一步加大追逃工作力度,不断扩大工作战果,服务和保障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建设,有力策应中央反腐败工作大局。
海南警方重申:在逃国(境)外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国(境)外已不再是犯罪的“避风港”,更不是法外之地,希望你们能认清形势,不要心存侥幸,不要再犹豫不决,尽早主动回国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这是你们唯一的出路,是上乘之选、明智之举。对主动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宽处理。
12月24晚18时20分,犯罪嫌疑人吴某絮被海南警方境外追捕组从泰国成功押回海口,这是海南警方在开展“猎狐2014”行动的又一战果。(通讯员 田和新 摄)
12月24晚18时20分,犯罪嫌疑人吴某絮被海南警方境外追捕组从泰国成功押回海口,这是海南警方在开展“猎狐2014”行动的又一战果。(通讯员 田和新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