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社保!海南一公司被罚30万元
近日,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再审为补缴社保而进行虚假诉讼的系列案件。秀英法院依法作出决定,对妨害诉讼的涉案公司处以罚款三十万元,对公司负责人罚款五万元。
据了解,吕某玲等人为了补交社保,与汇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商定,出资让吴某帮忙办理。为帮吕某玲等人取得人民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通过社保部门的审批,达到办理社保补交的目的,吴某与吕某玲等人通过签订虚假《劳动合同书》、辞退《通知》,虚构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发生劳动争议。2018年1月23日,吕某玲等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确认其与汇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在诉讼中,吕某玲提交了加盖汇某公司印章的《劳动合同书》、辞退《通知》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争议和解协议书》,汇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提供本人及公司相关材料予以应诉。原审时,法院对和解协议进行了确认,并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再审时,法院经查发现,双方提交的各项材料均为虚假证据,吕某玲等与汇某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存在劳动关系,所提供材料均为为了应诉而签订的虚假材料。汇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应诉材料给他人进行虚假诉讼。经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判决撤销民事调解书,并决定对吴某罚款五万元,对海南省汇某实业贸易公司罚款三十万元。
法官表示,社会保障制度本应是一项以民为本的社会福利,公民的社保缴纳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制度的规定,建立在真实合法的劳动关系基础上,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为了获得保障,采取虚构事实的行为伪造劳动关系的存续,骗取社会保障待遇,这种行为一方面破坏了社会保障制度的正常推行,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也侵害了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他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不仅为国家法律所禁止,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