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务厅部署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

28.12.2017  09:13

省水务厅部署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
将制定房地产开发建设和污水配套管网管理办法

  本报海口12月27日讯 (记者孙慧 通讯员周石池 邹小和)记者今天从省水务厅获悉,依据近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的督察情况,省水务厅成立领导小组安排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将制定房地产开发建设和污水配套管网管理办法,完善水环境基础设施。

  12月23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督察情况。督察组在肯定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同时,也指出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其中包括全省未按照国家要求完成“十二五”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目标,海口、儋州、昌江、博鳌、东方5个地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反馈结束后,省水务厅认真领会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会报告以及省委书记刘赐贵在会上的表态发言精神,提高认识,部署落实相关工作,成立了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专题安排部署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结合中央第四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及移交追究问题清单,立即制定《海南省水务厅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方案》,制定详细、可操作性和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此次整改工作,水务厅要建立整改跟踪、督办、通报、考核机制,针对全省各市县存在的建设管理问题,能立即整改到位的,立行立改,短时间不能解决的,要有实质性措施推动整改,对整改慢的市县,要实行挂牌督办和约谈。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薄弱环节,水务厅表示,要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以具体的工作措施和行动,加大协调、统筹、督导力度,一方面尽快补足全省水环境基础建设短板,尽快还清历史欠账问题,统筹城市改造和道路建设,推进支管网和入户管网的建设改造,另一方面从城市规划建设着手,启动制定房地产开发建设和污水配套管网管理办法,从源头上配套配齐水环境基础设施,以实际行动支持国际旅游岛和美丽新海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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