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两个责任” 推动反腐斗争深入

04.08.2014  09:50
8月1日,省委六届六次全会在海口召开。图为与会代表正在进行分组讨论。 海南日报记者 王凯 摄

   海南日报海口8月1日讯  (记者杜颖  彭青林)今天,省委六届六次全会举行分组讨论,与会人员分为八组,围绕《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讨论稿)》(以下简称《意见》)、《中共海南省委六届六次全体会议决议(讨论稿)》和《中共海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赵中社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本次会议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习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下的一次重要会议,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抓牢“牛鼻子”,将有效遏制腐败蔓延,构筑反腐新格局,有力推进反腐斗争走向纵深。

  在分组讨论中,大家一致认为,“两个责任”的提出,确立了反腐新的格局,是海南省委和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到底的重要宣示和重要体现。

  大家认为,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委的主体责任是核心,是关键,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每一个人都应当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反腐形势的准确判断上来,把行动落实到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既承担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也要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和各方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都应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党风廉政职责随工作职责延伸。《意见》就是从制度入手,以改革为动力,加强了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的各项措施,为落实“两个责任”提供了有效管用的工作支撑,对确保经济健康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大家一致认为,尽快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当前较为紧迫的一项工作任务。应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放到日常工作的极其重要的位置,对党风廉政建设深研究、抓具体,完善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以期逐步实现制度化、程序化和常态化,为加快国际旅游岛建设,实现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