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法律法规6月起施行:电信业纳入"营改增"

30.05.2014  10:58
   

  6月1日起,一批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将正式施行。中国税制改革重心“营改增”再度扩围,国税总局发布的通知明确自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业内预计,短期内三大运营商的经营利润将受到较大负面影响。另外,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北京、成都两地房产行业相关的两项规定同时落地,北京正式推广房屋所有权证加密服务,而成都也将实施新的购房入户政策。

   电信业试点“营改增” 三大运营商短期利润承压

  5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所指的电信企业,是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提供电信服务的企业。

  该办法明确从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税率分两档,基础电信服务征收11%的税率,增值电信服务适用6%的税率。业内预计实施营改增后,三大基础运营商利润将下降36.5%。

  对此,三大运营商预计在短期内“营改增”将对公司经营利润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主要原因是增值税具有“税费与价格分离”的特点,“营改增”后公司营运收入将相应减少;同时,公司部分支出项目不能够获得增值税进项税抵扣(例如折旧摊销及人工成本等),造成了“营改增”带来的成本下调幅度将低于当期营业收入的下降幅度。

  “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现在正是好时机。”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去年年底,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均拿到了4G牌照,今年三大运营商将加大投资、加快4G网络建设。这个时候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建基站的设备投资就可以抵扣进项税。

  业内人士分析,2014年三家电信运营商用于4G建设投资,总计在1000亿元左右。其中,基站设备采购大约占到七八成左右。如果再加上其他网络建设的设备投入,这个数目还要大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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