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屯昌:风采车司机因8元车费刺伤乘客 获刑6个月
28.06.2014 13:24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只因8元车费风采车司机刺伤乘客
事发屯昌司机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
因几元钱车费起争执,屯昌一“风采车”司机与乘客大打出手,并持随身携带的折叠刀一顿乱刺,导致两名乘客1人轻伤,1人轻微伤。近日,屯昌县人民法院审结这起故意伤害案,判处被告人陆某某(风采车司机)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013年8月13日,杨某和王某某从屯昌县屯城镇一酒吧出来后,与风采车司机陆某某谈妥车费后,搭乘陆某某的风采车回枫木镇。随后,杨某要求陆某某载其回枫木镇,双方谈好车费10元。在返回途中,王某某称路程不远,车费应该是2元,并将2元钱交给陆某某。陆某某不同意,将2元钱扔回给王某某。双方随后发生争执扭打。陆某某拿出随身携带的铁质折叠小刀乱刺,将杨某和上前劝架的王某某刺伤。
经屯昌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杨某的损伤属轻伤,不构成伤残;王某某胸的损伤属轻微伤。
2013年10月16日,经双方申请调解,在公安机关主持下,双方达成刑事和解。陆某某赔偿被害人杨某、王某某医疗费等费用共计1万元并赔礼道歉,杨某、王某某恳请司法机关对被告人陆某某从宽处理。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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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6.2014 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