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建中:推进民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0.06.2014  12:23

      人物访谈访谈对象: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苗建中

      推进民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核心内容,承担“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职责的民政部门扮演重要角色。如何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民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记者采访了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苗建中。

      深化改革发挥市场作用

      2013年,海南GDP达到300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480亿元,省委、省政府提出要“小财政办大民生”,决定将新增财力70%用于改善民生。在此背景下,民政部门如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苗建中认为,必须鲜明地举起改革的旗帜,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以更加有力的改革措施推动民政事业全面发展,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在民政公共服务中,要坚持民生为先、民生为重、民生为本,积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海南先行先试建设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国家财政连续3年支持我省社会组织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示范项目,累计获得国家1023万元资金支持,开展了少数民族地区学生视力筛选、贫困家庭儿童烧伤医疗救助、为偏远地区低收入糖尿病患者义诊捐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十多个服务项目。

      经过几年的改革发展,目前我省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已经基本搭建,确保了占全省5%的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

      苗建中说,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当务之急必须深化改革,统筹落实5月1日施行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创新思路加快海南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全力推进农村殡葬改革、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等,在海南绿色崛起进程中更好地发挥民政基础保障作用。

      法制建设筑牢民政基础

      “民政部门不是一般的公共服务部门,而是政策性很强的部门。”苗建中说,但是,一些基层民政干部法制意识相对比较淡薄,在执行党的惠民政策时有偏差。比如,一些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存在骗取低保的主观动机,刻意隐瞒家庭收入,加之基层人力物力相对不足,导致部分地区仍存在错保、骗保以及“关系保”、“人情保”的现象,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

      苗建中说,做民政工作,一定要有法制意识,一定要有政策观念,政策执行有偏差,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民政厅以前没有“法规处”,经过多次努力,海南成为全国民政系统最早设立“法规处”省份之一。要把善事做好,必须加强法制工作,进行制度创新,构建民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长效机制,从制度上筑牢民政工作基础。出于这种考虑,省民政厅于2010年和2014年先后建立民政法制联络员制度和民政服务监督员制度。

      路线教育强化宗旨意识

      苗建中说:“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是民政工作宗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政系统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全面强化宗旨意识。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省民政厅领导干部深入市县、乡镇、村(居)委会考察调研150多人次,并通过各种座谈会、调查问卷等形式,收集“四风”问题为主要内容的意见建议共123条。针对存在的问题,制订出台厅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二十一条措施》,从九个方面对厅系统作风建设作出明确规定。

      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民政系统“四风”问题得到整治,宗旨意识得到强化,而且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如:建成省托老院和7个农村敬(养)老院,新增服务床位1618张;省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等事项全部实行网上审批;争取200万元用于改造海南博德精神病院环境和增加床位,解决流浪精神病人医疗救治问题;协调财政、卫生部门将“三无”精神病人医疗救助标准从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