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船相撞致六人丧命 福建船长被香港法院判刑

05.07.2014  11:08

  人民网香港7月4日电 两艘内河船去年在香港赤柱对开海面相撞,导致6名船员死亡,两名船长被检控。其中一名船长早前承认危害他人在海上的安全罪名,今日被香港法院判处入狱16个月。

  51岁的被告是“旺达6”船只的福建籍船长。法官表示,被告是船上的最终指挥官,有责任保障其他海员的安全。但他没采取行动避免相撞及不够警惕,最终导致6人丧命的灾难发生。

  案情指,去年4月份,“旺达6”由海南岛开往福建并经过香港海域,当时载有5000吨沙和14名船员。香港海事处发现“旺达6”正驶向另一艘船“海邦达199”,亮度向两船发出警告。但3分钟后“海邦达199”已经撞船并且下沉,6名船员死亡,“旺达6”所有船员获救。(计梦慧、曹海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