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港航管理局部署开展港航系统安全生产隐患百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06.06.2018  14:03

为扎实做好当前我省港航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省港航管理局日前印发通知,在全省港航系统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以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据了解,自5月下旬起至8月底在全省港航系统所有行业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水路运输领域,重点强化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的动态监管,严格落实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要求;严禁客运船舶超载、超员行为;加大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力度,完善救援预案,确保水上消防安全。在港口生产领域,加强港口作业安全和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对客运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港口危险货物装卸、存储作业设施设备的监督检查,禁止不合规船舶进行货物装卸作业,加强对重要航道导助航设施的维护和巡查;针对当前季节性不安全因素,强化预防预控,确保安全生产。在管辖项目方面,强化省港航局管辖项目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事故措施,保证施工现场船机安全运行,严防大风、暴雨等各种极端天气可能对施工现场造成的危害。

为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取得实效,在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各级港航管理部门将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执法检查等方式督促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对重大隐患跟踪督办,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并细化检查内容,做到对表排查、登记在册,积极落实跟踪执法和媒体曝光。同时鼓励市县港航管理部门和港航企业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邀请专家、中介机构协助排查各类事故隐患。

通知要求,各市县港航管理部门要督促港航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面排查整改各类隐患。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零容忍”,能够马上整改的立即整改到位;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落实整改计划和应急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经过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停产关闭。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严格查处。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排查不认真、走过场,存在隐患不整改的单位,坚决予以公开曝光。

(通讯员 莫鸿侨 符士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