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舅舅可帮上军校和找工作” 男子5年间骗走老乡近60万!

09.10.2020  16:58

      男子张谎称其舅舅是北京领导以帮上军校、找工作等理由,诈骗老乡长达五年,诈骗金额近60万元。日前,海口美兰法院依法对此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2012年男子张某认识在美兰区海甸五西路开超市的陕西老乡李某,便谎称其舅舅是北京领导可以帮助李某子女办理上军校的事宜,取得李某的信任。而后,张某先后以帮李某的哥哥李某杰的孩子、李某儿子到军校上学为名,在海口等地骗取李某人民币240000元、李某杰人民币190000元,共计人民币430000元。

      另查明,案发前,张某于2014年7月3日、2015年1月16日已分别退还李某杰人民币30000元、人民币4000元,共计人民币34000元。

      2017年期间,张某对李某谎称其可以帮助李某妹夫调动工作,但需要资金活动为由,骗取李某人民币35000元。

      2017年期间,张某以其可以帮助李某的儿子、侄子以及侄女找工作需要资金活动为由,多次骗取李某共计人民币128600元。

      2012年至2017年期间,张某以承揽工程、购买原始股、合伙开公司需要资金周转、打架受伤急需医疗费等为由,多次骗取李某财物,共计人民币177083元。

      另查明,案发前,张某已退还李某及其家人共人民币155200元。

      日前,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被害人李某人民币425483元,骗取被害人李某杰人民币156000元,共计人民币581483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二、责令被告人张某退赔被害人李某人民币425483元;责令被告人张某退赔被害人李某杰人民币15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