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动态第095期

16.08.2017  19:23

 

脱贫攻坚动态

 

第095期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                                      2017年7月14日

 

 

刘赐贵主持召开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

 

7月10日,省委书记、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刘赐贵主持召开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6月23日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王岐山同志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全国扶贫办主任座谈会精神。会议通报了全省脱贫攻坚督查巡查情况,听取了2017年上半年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部署了下一步重点工作。

刘赐贵强调,习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是当前和今后我省脱贫攻坚工作的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全省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学习贯彻,与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部署结合起来,融入到大研讨大行动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推进力度。

刘赐贵提出八点具体要求:一是基础要再夯实。要针对督查巡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漏、补缺、纠错,规范扶贫手册与档案管理;要加强贫困户动态管理,确保该进则进、该退则退;要加快我省扶贫信息系统建设,尽快实现信息共享。二是制度要再完善。扶贫制度设计要接地气,要真正管用,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出台新的制度措施,把工作中探索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要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办法,让制度真正落地落实。三是已脱贫人口要再扶牢。要坚持一手抓脱贫,一手抓防返贫,对已脱贫人口进行跟踪问效,从优惠政策上、从帮扶力量上不断档,建立脱贫人口“回头看”“回头帮”工作机制,做到脱贫不脱帮扶、不脱政策、不脱项目。四是产业扶贫要再精准。要围绕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差异化、易发展、可持续的产业;要发挥好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的辐射带动作用,构建合作共赢、分配合理的利益连接机制;要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开发乡村特色民宿,带动贫困群众在家门口脱贫致富;要完善并用好金融扶贫政策;要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让更多的贫困户“触网”,拓展销售渠道。五是贫困群众内生动力要再增强。要坚持把扶贫同扶智、扶志结合起来,继续办好电视夜校,加强先进典型宣传;要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以多劳多得方式激发群众脱贫致富积极性;要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引导培育现代文明生活方式,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六是责任要再压实。要认真贯彻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做到人员、责任、工作、效果“四个到位”;要搭建好贫困人口帮扶需求和社会各界帮扶意愿有效对接的工作平台,引导激励社会各界踊跃投身扶贫事业,努力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七是扶贫一线力量要再加强。要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选派优秀干部,充分发挥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村干部的积极作用,确保结对帮扶责任落到实处;要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在扶贫一线认识好干部、培养好干部、使用好干部。八是督查要再盯紧。对巡视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市县一件一件对标整改,一项一项抓好落实;要正确区分问题性质,鼓励苦干、实干、能创新发展又个人干净的干部;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查巡查,多元化、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督查考评,强力督促落实“五个绝对不允许”。                     

(根据有关材料整理)

 

 

省纪委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打赢我省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省纪委决定开展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开展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信访举报专项整治。健全与检察、审计、巡视巡察等部门线索移交机制,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以及网络举报等途径,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对各种渠道反映或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逐一分类登记,跟踪督办,每月滚动式更新信息。二是针对扶贫领域干部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主要包括: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导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蔓延的;各级职能部门对落实扶贫政策、项目、款物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造成国家扶贫政策跑偏落空的;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履职不到位、或不认真履职的;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队员、帮扶责任人履职不到位,或者对困难群众缺乏真情,在帮扶过程中用假作为、慢作为应付敷衍的。三是针对乡镇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主要包括:加强对财政、发改、住建、农业、林业、水务、教育、扶贫、民政等有关职能部门在扶贫资金和物资管理等方面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定期不定期、不打招呼等方式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私存私放、挥霍浪费、长期滞留、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问题;加大扶贫领域村务公开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通过组织开展明察暗访、进村入户走访调查等多种方式,检查职能部门是否履职尽责,督促做到该公开的都公开到位。四是督促职能部门利用大数据开展精准识贫专项整治。利用交警车管、银行征信、公安户籍、工商注册、不动产登记等数据系统,建设精准识贫信息平台;对精准识贫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问责精准识贫清退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   

  (省纪委  供稿)

 

 

我省出台《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和产业扶持实施办法》

 

我省出台《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和产业扶持实施办法》,明确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在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和产业扶持方面享受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等帮扶政策,实现“两项制度”无缝衔接。

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伙食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位学生每年2000元,初中每位学生每年2500元;学习生活用品费补助标准为每位学生每年400元。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在实施本省现有的学前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补助生活费、住宿费、教材费。学前教育阶段,在幼儿园按照每位学生每年100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普通高中阶段,按照每位学生每年100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每位学生每年1000元标准补助住宿费和教材费。中职教育阶段,按照每位学生每年350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每位学生每年400元标准补助教材费。各市县根据本市县实际制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教育补助补贴政策,亦适用于农村低保家庭学生与特困供养学生。

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同等标准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提高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慢性病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住院报销比例;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住院医疗费不设起付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和疾病应急救助后,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个人仍无能力支付的剩余医疗费用,由各市县从医疗救助专项资金中支付;在本市县行政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享受“先治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等优惠服务。

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在危房评定标准、补助标准、危房改造面积标准、急改质量安全标准等方面享受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等的待遇。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可以通过建设集体公租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提高补助资金额度等方式予以兜底解决。

有劳动能力且有脱贫意愿的农村低保对象享受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当的产业扶持政策。根据农村低保对象劳动力、承包土地、生产技能等情况,在旅游、农业种植养殖、光伏、电商、金融等方面予以扶持。

(根据有关材料整理)

 

 

                               

报: 国务院扶贫办,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及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送: 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

发: 各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市县扶贫办,有关乡镇、驻村工作队、

驻村第一书记

责任编辑:郭冬生  电话:6536849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共印4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