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停车有优惠 海口部分停车场:收费标准和燃油车没区别

27.10.2020  12:03

  @海口车主 你知道吗,新能源车停车有优惠!

  车主:常常是我,自作多情

  部分小区、公共区域停车场工作人员:未接到通知,绿牌蓝牌收费一样

  为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海口市各类停车设施新能源汽车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制定了新能源汽车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2020年3月1日起执行。根据通知,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收费的公立(办)的学校、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活动场所、养老机构等公共区域的配套停车设施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免费停放政策。对进入收费停车设施停放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的新能源汽车,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占道临时停车泊位除外)。此外,通知还附上了具体公共区域配套停车设施的收费标准。截至目前,该通知已执行超半年,海口的落实情况如何?有网友反映,海口部分小区和公共区域停车场,并未按通知落实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政策。为此,记者进行了一番走访。

海口某小区只标示一种停车收费标准。

  新能源车车主投诉小区停车无优惠,部门介入后物业才退回差价

  “近年来,政府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于是我响应号召,买了一台新能源车。”居住在海口琼山区的王女士反映,她去年购买新能源汽车后,了解到新能源车停车比燃油车优惠,“可直到今年10月,我也没在哪个停车场享受过优惠。”

  陈先生是一名新能源车网约车司机,“我开网约车这四五个月以来,在海口的小区里停车,新能源车收费和燃油车收费是一样的,露天停车90元一个月,并没有优惠。就美兰机场停车相对便宜一点,两小时内2元。我在一些商场或路边停车场的收费牌上,也没有看到有新能源汽车的收费标准。”

  记者在12345平台上看到,今年7月28日,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大华锦绣海岸一期业主李先生投诉小区物业收取新能源汽车停车费每月90元,经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介入,物业已经联系业主并退回差价。

   记者走访海口部分小区和公共区域停车场,工作人员称“新能源车停车收费标准和普通燃油车一样,没区别”

  根据《通知》,居民住宅小区的配套停车设施新能源车收费标准为,露天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12座以下新能源汽车临时性停放2元/辆·次、4元/辆·夜;固定性停放露天停车场80/辆·月,地下停车场200元/辆·月。

  近日,记者走访了海口多个小区,工作人员皆表示,未接到新能源汽车车辆停放收费标准的通知,故未施行。

  记者来到位于海口金龙路的景瑞花园小区,据保安介绍,他们小区停车场不按车辆类型分类收费,白天临时停车一律3元,包月90元。“目前还没有接到相关通知,在海口市物业群内,也没看到有哪个小区施行了新能源车停车优惠的相关政策。”景瑞花园物业工作人员吴海波表示,如果小区收到相关通知,定会按照要求施行,“我会将此事上报给公司,等待处理。”

  金钟大厦位于海口龙华区国贸二横路,据物业工作人员介绍,该大厦属商住两用小区,目前居民有200多户,但车位仅30多个,“由于停车位紧张,临时停放20分钟内免费,停放3小时内收取5元,之后每增加1小时收取1元。目前没有针对新能源汽车的停放优惠。”

  位于海口龙华路的衍宏万国中央小区,其物业工作人员也表示,目前小区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标准和普通燃油车一样,没有什么区别。

  根据《通知》,公立医疗机构停车设施新能源车收费标准为,12座以下临时停车,5小时内(含5小时)2元,超5个小时,每加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算)加收1元,24小时内连续停放最高收费8元。

  26日上午11时许,记者来到位于海口龙华路的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眼科口腔科停车场,现场收费人员表示,并未接到有关新能源车停车优惠的通知,“我们停车场也是按相关标准收费的,临时停放5小时内3元,固定停放每月90元。”

   具备议价条件的停车区域,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共同决定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府城监督管理所所长符劲峰介绍,新能源汽车停放收费标准有一个统一的规定,“临时停放在居民住宅小区,30分钟内免费。按照《海口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通知,具备议价条件的居民住宅小区配套停车设施车辆停放服务费施行市场调节价,车辆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共同决定。而此类具备议价条件的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与其它车辆收费标准一致。其它不具备议价标准的居民小区、机场、车站、商场等,可施行《关于海口市各类停车设施新能源汽车车辆停放收费标准的通知》,对新能源汽车进行优惠收取停车费。”

  府城监督管理所另一名工作人员罗列也表示,《关于海口市各类停车设施新能源汽车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已在政府和各个媒体平台发布,海口市物业协会也转发了该文件,各停车场施行这一标准无需备案。对于记者反映的停车场,“我们当天已到现场向管理方宣传、解读该政策,督促其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施行。”

  针对部分居民住宅小区未实施新能源汽车车辆停放收费标准的情况,记者咨询了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一名孙姓工作人员回复称,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配合规范市场,如果出现收取的费用与印发文件规定价格相悖,市民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咨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