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新能源汽车消费奖励名单公示 17368辆购车用户符合条件

06.09.2021  18:10

  近日,海南省工信厅公示全省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资金(第一批)清算结果,该厅根据有关要求经购车消费者申报、线上线下审核、集中复核清算等流程,拟对第一批符合海南省奖励条件的17368辆新能源汽车购车用户(含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发放奖励资金,共计人民币13603.4万元,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3日至9月9日(共5个工作日)。

  据了解,5月31日,为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氛围,进一步促进大宗消费、重点消费,海南省发布关于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申报的通知。其中规定,奖励对象为在海南省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海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机动车所有人,包括个人和非个人用户;奖励标准按购车价格在10万元以下的每辆奖励人民币6000元,购车价格在10万元(含)~20万元(含)的每辆奖励8000元,购车价格在20万元以上的每辆奖励10000元。

  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促进中心此前发布消息称,今年海南省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计划是2.5万辆,1-7月新增上牌新能源汽车21119辆,完成全年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的84.48%,同比增长150.64%。其中,仅7月份就新增上牌4714辆,同比增长119.15%。

  1-7月份海南省新能源汽车的渗透率为17.6%,高于全国平均值约5个百分点,其中7月份渗透率为26.7%。

   附件:

   海南省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资金(第一批)清算结果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