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胶集团验收员在地磅装作弊器骗橡胶收购款

21.01.2015  16:39

  对过磅胶水的数据、质量核对及上报的海胶集团计量服务站的验收员兼信息员,本身负有监督管理公共财物、监督胶水过磅重量的职责。然而白沙某计量服务站的验收员黄英却监守自盗,伙同他人在收胶地磅上做手脚,虚增胶水重量骗取国家橡胶收购款,最终因贪污罪获刑。

  地磅遥控作弊,虚增胶水重量牟利

  2012年4月份,甘丙生与唐会龙密谋在金隆橡胶加工厂地磅房内安装遥控作弊器,由唐会龙负责网上购买地磅电子遥控器装置,甘丙生出资9000元作为购买费用。“黄英是过磅房小领导,她每天都在过磅房上班,如果没她,安装作弊器这事肯定做不成。不过我们跟她不熟,得找个中间人……”甘丙生通过何某某与黄英取得联系,三人在何某某家商量安装作弊器的事情并商量将获利分为四份,即黄英、唐会龙、甘丙生、何某某各一份。

  2012年6月的一天晚上,黄英利用掌管金隆加工分公司地磅房钥匙的便利,下班后故意没锁死地磅房窗户,让甘丙生、唐会龙在地磅房内安装了作弊器。作弊器薄薄的,跟手机卡差不多,接在显示器后面的一个槽中,通过操作遥控器在过磅时提高胶水重量来骗取胶水款。其后两个月,甘丙生操作遥控器虚增地磅读数24次,每次虚增胶水重量420公斤,骗取国家橡胶收购款项共计71666.60元。事后,甘丙生将涉案赃款分四份各1.8万元,分配给黄英、唐会龙二人,何某某由于害怕案发并未收取涉案款。之后,甘丙生、唐会龙又找到徐张城继续实施作弊。9月至10月期间,由甘丙生负责出资用于前期收胶开销,徐张城负责拉运胶水进入工厂并操作遥控器虚增地磅读数23次,骗取国家橡胶收购款项共计59848.12元。事后,徐张城将涉案赃款分配给甘丙生、黄英各1.5万元、唐会龙和其本人各1万元,其余为支出费用。

  五人因贪污罪获刑,最高获刑10年

  案发后,黄英、何某某相继投案;黄英、甘丙生、徐张城在侦查阶段已退还全部赃款;何某某的亲属在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上缴18000元;唐会龙在审理阶段也退还了全部赃款31000元,其中9000元为购买作弊器赃款。白沙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五人构成贪污罪。宣判后,甘丙生、黄英、唐会龙、徐张城分别提出上诉。

  海南二中院二审认为,黄英是海胶集团派驻金隆加工分公司负责监督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对胶水的过磅重量有监督权,其身份属于刑法规定的“国家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他们的犯罪之所以能得逞,就是利用了黄英的职务之便。黄英听从何某某、甘丙生指使,为唐会龙从进地磅房安装作弊器提供便利,并配合甘丙生、唐会龙、徐张城骗取收胶款,收受分赃款,原判认定黄英为主犯正确,对其作出有期徒刑5年的量刑并无不当。

  最终,海南二中院维持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甘丙生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处唐会龙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处徐张城有期徒刑6年;判处黄英有期徒刑5年;判处何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刘江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