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担民意 泽润民心

09.02.2015  10:31
 ■  海南日报记者  杜颖  见习记者  刘操  实习生  陈林

  又是一年早春2月,全省各市县、各行业的人大代表再聚海口,肩担民意,依法履职。

  2014年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团和代表提出的议案13件,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3件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276件:代表建议被采纳、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5件,占总件数的12.68%;代表建议被采纳、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的177件,占总件数的64.13%;代表所提建议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留作今后参考的64件,占总件数的23.19%。

  真情系百姓,关爱暖民心。每一件议案和建议的提出,无不凝结着人大代表个人和各代表团的智慧和一腔爱民之心。本报特撷取其中十个热门议案、建议及办理落实情况,以飨读者。

  自然保护区

  呼吁破解保护区管理体制难题

  承办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全面推行保护区社区共管机制

  建议: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建设,是落实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我省在自然保护区管理上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包括:规划编制的严重滞后、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矛盾突出等。一些地方急功近利,利用享有盛名的自然保护区开发房地产、酒店等旅游项目,造成了一定的环境生态压力,而成本实际上由国家、社会在承担,未完全体现收益与成本对等的原则。

  办理:去年,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从以下几大方面加强了我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建设。一是建章立制,科学规划自然保护区发展,依照出台实施的《海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明确了自然保护区应限期编制总体规划,规范自然保护区功能分区及范围界限。二是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实现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统一执法主体地位,同时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经费保障制度、巡护责任制度等。三是全面推行社区共管机制,从自然保护区周边居民中招聘各类公益林管护人员,让社区居民广泛参与自然保护区的管护工作,使之工作补助标准逐步达到该地区同类事业单位人员收入的水平,并参与相关的社会保障。四是建立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围绕多渠道筹集生态补偿资金开展了可行性论证,在条件成熟时,在全省推行这项制度。五是强化了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区的违法犯罪活动。

  养老机构

  关于加快推进养老院建设的建议

  承办单位:省民政厅

  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建设养老机构

  建议:海南省与全国许多省市一样,面临人口老龄化问题,高龄老人特别是“空巢老人”逐年增多,传统养老方式受到严峻挑战,许多农村和城镇的老年人无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

  办理:经过 努力 ,目前我省已基本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框架。近年来,我省积极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截至2013年底,全省已有海口、三亚、琼海、儋州等8个市县开展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试点社区数达230个,占全省社区总数46%。享受政府购买服务老年人数1396名。近年来,我省利用财政资金,培训初级养老护理员300名,全省已为1万名民政对象和困难老年人免费发放了老年人手机,目前全省建设的“星光老年之家”11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08个,正在建设之中的社区老人日间照料中心9个。此外,我省大力发展机构养老服务,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253家。农村养老有了新的模式,2013年在全省建设了296个农村幸福院项目(其中儋州市申报16个项目),年度设计建设床位4063张,涉及村委会296个,占全省村委会总数的11.5%,惠及农村老年人约12.7万人。

  下阶段,省民政部门将继续争取多级财政、农村集体、民间资本等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投资建设。

  生态补偿

  关于完善海南中部山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

  承办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林业厅

  拟将流域生态补偿列为补偿类型

  建议:近几年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的生态建设工作不断深入,生态环境得到了很好保护,但一直以来补偿额度与该县承担的生态保护任务不相匹配,县级政府生态保护压力很大。国家和省两级财政近年来虽然在资源保护方面给予了一定的投入,但力度不够,建议进一步完善中部山区生态补偿机制。

  办理:目前,我省中部山区仍属于社会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长期面临着保护与发展的巨大压力,完善海南中部山区生态补偿机制十分必要。去年,省林业部门已开展对生态直补的具体模式、标准、范围和规模的研究,研究制订有关提高我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和实施农民生态直补的意见。省财政部门开展《海南省生态转移支付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对公益林所有者或承包经营者的权益损失进行补偿。

  2015年起,省政府将根据中央补助情况,并结合自身财力,逐步加大对包括琼中在内的有关市县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转移支付力度,探索实行按面积直接补偿到户的直补方式,并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推广覆盖范围。同时,我省有关部门也在抓紧研究起草《海南省生态补偿条例》草案,拟将流域生态补偿列为其中的重要生态补偿类型,明确提出由流域间上下游市县政府,由受益方对因生态环境保护而使发展受到限制的一方进行补偿,并对流域生态补偿范围、方式等做出规定。

  司法救助

  关于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建议

  承办单位:省民政厅

  我省已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

  建议:长期以来,我国在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益保护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但在对刑事被害人的权益保护方面并没有得到平衡发展,特别是对陷入经济困境的被害人缺乏必要的救助制度。

  我国刑法虽然规定了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不是案子长年未破,就是犯罪分子根本无力支付,致使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很难得到赔偿。针对被害人精神上难以恢复的创伤和物质上难以弥补的损失,绝不能熟视无睹,这事关法治的公平正义与社会的稳定发展。

  只有充分关注因犯罪行为导致生活困难的被害人,给予其一定的救助,才能真正实现法治正义。

  办理: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制定《海南省刑事被害人救助条例》,对完善目前的司法救助制度,促进我省司法救助工作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化解矛盾纠纷,有着重要而积极的作用。 

  去年,省委政法委起草了《海南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对包括刑事被害人在内的司法救助对象的救助工作做了全面、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职业院校

  关于将民办职业院校纳入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的建议

  承办单位:省财政厅、省金融办

  探索开展民办职校贷款贴息试点

  建议:目前,我省各类等职业院校约102所,其中民办院校约35所。民办院校占职业院校总数三分之一,在校生数量庞大。但由于资金不足,这些中职院校办学条件多年无法改善,专业设置也不够合理。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支持民办职业院校的贷款扶持政策,支持职业院校发展;鼓励商业银行以低利率给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发放建设和办学贷款;将职业院校建设和办学贷款纳入财政贴息范围。

  办理:去年,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积极按照国家要求,加强对民办教育的指导、检查和评估,及时了解掌握和协调解决民办职业院校办学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切实帮助民办职业院校提升自身信用等级度,并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金融机构帮助解决职业院校贷款难的问题,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去年,省财政厅会同教育厅对民办职业教育情况进行了调研,摸清民办职业院校的债务底数,并在此基础上,选择部分公益性强、办学综合评价指标高和社会效益好的民办职业院校,探索开展贷款贴息试点工作,缓解民办职业教育在提升教学质量、扩大办学规模等方面面临的负担重和贷款难问题,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职业教育事业建设。

  校园安全

  关于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建议

  承办单位:省综治办、省住建厅、省食药监局、省公安厅

  “平安校园”还校园平安净土

  建议:我省不少学校周边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迫在眉睫,建议多部门联合加强校园周边文化环境、交通环境、食品卫生安全治理力度。

  办理:去年,我省大力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省综治办重点排查了涉校安保、食品、消防、用电、校车等师生密切关注、反应强烈的重点问题。去年全省各级公安、工商、文化、食药监部门共派出执法人员20849人次,清理证照不全食杂店152户、取缔流动摊点461户,立案查处22宗;清理证照不全的出版物、文具、印刷、复印经营单位70户,查缴非法出版物13911件,立案查处7宗;查处“三无”玩具经营单位31户;取缔“黑网吧”25个,查处违规经营户1个,有效净化了校园周边文化及食品安全环境。

  去年,省住建厅全面建立和落实清洁卫生责任区制度,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各市县积极行动,城市环境面貌得到了极大改变。我省还建立健全了省食药监局、市县食药监局、食药监所和乡镇(街道)协管员四级联动监管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省公安厅高度重视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校车安全管理,先后多次部署开展了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护卫天使行动”和校园周边交通设施排查整治等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保障了在校生的安全。

  农村教师

  关于完善我省偏远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建议

  承办单位:省教育厅

  考虑将补助范围扩大至全省农村教师

  建议:海南从2013年9月份起对我省11个国定和省定贫困市县,以及8个民族乡镇行政村以下农村小学教师发放生活补助,每人每月补助300元。这对稳定农村小学教师队伍、提高偏远地区农村教育教学水平将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但《海南省偏远贫困地区行政村以下农村小学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补助对象覆盖面较窄,不少同样偏远贫困地区的农村中小学校教师没有被纳入,未能全面反映我省偏远贫困地区中小学校的实际情况,影响了那些未被纳入补助对象、长期在贫困山区工作的教师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建议适当扩大补助对象。

  办理:随着我省财力的不断提高,省教育厅考虑将补助范围扩大到全省农村中小学教师。按照《海南省鼓励人才到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工作的若干规定》,对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乡镇学校工作的大学毕业生试用期执行定级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薪级工资高定一档;在当地工作满5年后,所高定的工资予以保留,在正常晋升增资时不予冲销。同时,省教育厅将加快改善中小学教师的住房等生活条件,帮助协调将全省中小学教师住房纳入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统筹安排,各市县政府在安排经济适用房、双限房、公共租赁房等住房时,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要给予优先。海南省政府在“十二五基本民生规划”中拟建设1万套农村教师工作间,目前建好和开建工作间7000多套。

  体育教育

  关于加快将省高级体育运动学校建成海南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的建议

  承办单位:省教育厅

  省体校正谋求升格为大专院校

  建议:海南省高级体育运动技术学校创办于1989年底,是集运动训练、体育教学、体育科研三种职能为一体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二十多年来,省高级体校培养了竞技体育等一大批各类优秀体育人才,但作为海南省唯一省级专业体育训练单位,却存在规模小、投入少,场馆设施陈旧落后等问题,这使得我省竞技体育发展受到了严峻挑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差距还在进一步被拉大。

  为适应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需要,建议在海南省高级体育运动技术学校的基础上,设立一所集运动训练、体育职业教学、体育科研三位一体的“海南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办理:近期,省高级体育运动学校提出拟在该校现有基础上,整合校内6个内设机构和省帆板、高尔夫、田径、举重、乒羽5个管理中心,创建“海南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拟建的学院办学层次为大专高职,保留中专班;办学学生规模3000人,其中大专2100人、中专300人、运动员600人。

  为此,省教育厅多次召开会议,原则支持创建该学院,但现有办学条件尚不能达到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和要求,还需要继续加强和完善。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意见》要求,省教育厅正在积极与教育部沟通,争取支持。

  住宅配套

  关于推进完善我省城市住宅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

  承办单位:省住建厅

  我省有了过渡阶段住宅配套方案

  建议:近年来,我省房地产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但存在着城市规划执行不完整,特别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到位等问题。主要表现为:城市新区、城乡结合部长期缺乏农贸市场、超级市场等商业配套;城市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难以覆盖到远离城区的滨海地带新住宅区或旅游度假区,项目开发与市政服务配套设施未能同步实施。建议从规划和政策引导等角度出发,加大对住宅配套设施的投入和建设,避免因配套设施落后导致房地产价值难以提升,造成土地资源浪费。

  办理:加快完善城市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对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市民生活品质、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去年,省住建厅坚持规划先行,科学引导住宅配套设施建设,督促各市县政府主动完善和建设配套设施。针对我省城市住宅配套不足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会同发改、财政、国土、商务等相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提出过渡阶段的解决措施:针对无条件配套服务设施的片区,提出替代性的解决方案;针对有条件建设但目前尚未建设的片区,提出临时的应急方案,加强督查,加快建设。同时,2014年,省住建厅抓试点示范工作,将西海岸长秀片区作为推进城市住宅配套设施建设示范点,加快完善农贸市场和超市等基本商业服务设施,目前,长秀片区配建农贸市场(超市)项目用地选址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农村扶贫

  关于加大对整村推进扶贫力度的建议

  承办单位:省扶贫办

  探索扶贫资金以奖代补分配机制

  建议:以省定贫困县屯昌为例,近年来未享受到很多国家在扶贫方面的政策支持,县财政资金困难,在扶贫工作上投入经费有限,致使全县整村推进扶贫工作成效不明显,辐射带动作用不强。因为缺乏产业支撑,屯昌整村扶贫大多还停留在村容村貌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上,产业扶持上受资金、技术、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制约,难以形成产业化、专业化、规模化的发展局面,产业扶贫示范带动作用不强。建议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创新整村推进开发模式,重点扶持农村特色经济发展,建立扶贫长效机制。

  办理:整村推进是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举措,是贫困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抓手。目前,我省正在积极探索建立扶贫资金以奖代补等竞争性分配机制,优先支持积极性高、脱贫愿望强、扶贫工作做得好、资金使用规范的贫困地区和扶贫项目建设。同时,省扶贫办、省发改委等12个部门已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市县政府应以整村推进规划为平台,按照“统一规划、集中投放、渠道不乱、任务不变、各尽其力、各记其功”的原则,统筹整合目前各类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加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解决贫困村饮水、供电、道路、沼气、住房、通讯和环境改善问题,建设公益设施较为完善的农村社区,改善村容村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海南日报海口2月8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