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节聚焦:赌博成海南夫妻婚姻毒瘤

09.03.2015  17:30

      原标题:陷入赌瘾的人,经常卖房卖车,典当妻子嫁妆,最终闹得妻离子散

      赌博害人夫妻成陌路

      当今社会,脆弱的婚姻面临诸多考验。有人说,赌博是影响婚姻幸福的一大“毒瘤”。想玩两把,小赌怡情,成了许多人的借口。然而,陷入赌瘾的人,经常卖房卖车,典当妻子的嫁妆,最终闹得妻离子散。在今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南国都市报梳理近年发生在我省的一些因赌博毁掉婚姻的案例,希望读者能珍惜婚姻家庭,看清个中“牌局”,早日醒悟。

      案例一

      东方嗜赌女曾带身孕打牌

      遭丈夫赶回娘家后休了她

      今年31岁的许东家住东方。2005年夏天,他和女子齐芳登记结婚。但在2014年4月,许东一纸诉状将齐芳告上东方市法院,要求离婚。

      原来,双方自由恋爱,结婚生育儿子阿明。婚后二人感情一般,因齐芳迷上赌博,常借高利贷赌博,长期不管家,早在2010年11月,许东曾起诉离婚,当时,齐芳承认错误并保证不再赌博,经法院调解双方和好。

      2012年11月,双方第二个儿子阿强出生。但齐芳没有在家安心相夫教子,而是继续沉迷赌博。“她还拿金项链、金戒指,借朋友金项链去典当,借高利贷赌博,债主经常上门讨债,我们常打架,而且我们已经分居。”许东诉称。

      齐芳辩称,她好赌和借高利贷是事实,但赌博与许东有关,怀孕次子阿强时,许东常陪她去打麻将,许东还把朋友麻将桌拉回家,要齐芳叫人来家里打麻将。双方还有感情,她不同意离婚。

      法院认为,齐芳并没改掉赌博恶习,曾偷拿丈夫银行卡取钱,常借高利贷赌博,导致债主上门讨债,2014年2月前后,男方将女方赶回娘家,双方由此分居。同时,法院还采信了证人证言。判定本案夫妻感情已破裂,无法和好。

      近日,东方市法院一审判决,准予许东与齐芳离婚,两个孩子由许东抚养。

      案例二

      文昌男子为赌博散尽家财

      妻子苦劝无效最后离了婚

      赌博的危害,不仅在东方发生影响。在文昌市一个家庭,女方因无法忍受丈夫嗜赌如命,同样两次起诉要求离婚。

      女子翁燕与李翔2007年相识,经恋爱后同年结婚。一开始,夫妻俩有说有笑,感情还好,2008年2月生下儿子阿宇。但是,这对夫妻却在近两年因矛盾激烈分居生活。

      “孩子出生后,丈夫好赌的天性表现出来了,为满足赌瘾,他四处借高利贷,为还赌债,他将房子做抵押向银行贷款数万元。”翁燕诉称,李翔瞒着她出售建房指标,并偷卖她的嫁妆等物品,家里值钱的东西全被丈夫赌博输光。

      苦劝和吵架不能改变李翔,孩子的笑脸和妻子的泪水同样没法让赌徒回头。彻底绝望下,翁燕2013年8月向文昌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年10月该院判决不准离婚。但夫妻双方很少见面,一直很少沟通,夫妻分居已有四年。

      法院认为,夫妻双方未能和好,可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女方诉求离婚,理由正当,应予支持。

      近日,文昌法院判决准予翁燕与李翔离婚。(文中人物为化名)

      律师说法

      奉劝珍爱家庭远离赌博

      聚众赌博可能面临刑罚

      海南大兴天泰律师事务所曾雷律师认为,赌博是幸福家庭的天敌,也是社会和谐的重大隐患。赌博成为影响婚姻家庭稳定的重要因素,由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都沉溺赌博导致婚姻解体的现象十分普遍,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因赌博引发的婚姻纠纷有逐渐增多的趋势。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刑法》第303条则明确,“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曾雷律师提醒,赌博是典型的社会传统糟粕之一,伴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设的逐步加快,这一社会毒瘤又死灰复燃。有些人沉迷赌博后不能自拔,走上犯罪的道路。赌博行为极易引发其他类型的犯罪,如非法拘禁案、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故意伤害等。广大群众应远离赌博等恶习,珍惜家庭、珍惜感情,为自己的幸福和社会的安定和谐尽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