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当前我省职工劳动经济权益保障和实现情况调查的通知(琼工办发〔2017〕62号)

22.05.2017  17:11

各市、县总工会,洋浦经济开发区工会,省产业、系统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会:

    根据全总《第八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方案》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当前我省职工劳动经济权益保障和实现情况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工作机构

    省总工会成立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省开展调查工作,对市县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督促检查。

    组 长:

    郭奕秋 省总工会副主席

    副组长:

    陈雅萍 省总工会女职工部部长

    符有信 省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

    张瑞琪 省总工会法律保障工作部部长

    成员由法律保障工作部、民主管理部、女职工部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总工会法律保障工作部。

各市县及产业系统工会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选派调研骨干,完成本地区本系统职工劳动经济权益保障和实现情况调查任务。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职工劳动就业方面的情况、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签订情况、职工工资待遇情况、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职工生活情况、农民工权益实现情况、劳动关系状况等。本次调查涉及的各项数据及工作情况是指2012年以来的信息和统计结果。(调查提纲见附件)

    三、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可采用问卷抽样调查、典型调查、网络调查和文献研究等方式进行,各市县及产业系统工会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适当方式开展调查研究。

    四、时间安排

    2017年5月底,省总成立调查工作机构,制定调查方案,安排部署具体调查事项。

    2017年5月,各市县及产业系统工会组织实施本地区本系统职工劳动经济权益保障和实现情况调查。省总调查工作组分赴部分市县开展典型调查和督导调研。

    2017年6月初,各市县及产业系统工会形成调查报告,报送省总法律保障部。

    2017年6月底,省总法律保障部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报送全总权益保障部。

    五、工作要求各市县及产业系统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抽调理论水平高、调研和文字能力强、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组成精干的调查队伍;科学制定调查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深入基层企业和职工群众,掌握能够反映本地区本系统职工权益状况的第一手资料和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要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开展调查,上报调查材料,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省总将以适当方式对各地调查情况进行通报。

    请各市县及产业系统工会于5月30日前将调查工作机构和联络员名单,6月10日前将调查报告报送省总法律保障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骈卫滨,66553663,手**************;卢茜,65351748,*****************。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当前我省职工劳动经济权益保障和实现情况调查提纲

 

 

海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

 

 

附件:

 

当前我省职工劳动经济权益保障和

实现情况调查提纲

 

        一、职工劳动就业方面的情况

    1.就业规模、就业结构、就业形式等基本情况,发展变化趋势。

    2.职工就业意愿、就业稳定性和流动性、岗位满意度、就业质量等情况。

    3.职工平等就业情况。

    4.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情况。

    5.职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情况。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兼并重组和处置“僵尸企业”中职工转岗安置、就业培训情况。

    7.职工就业创业方面存在的问题。

    8.对促进就业创业、提升就业技能等方面的对策建议。

    二、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签订情况

    1.工会指导、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数量、签订率。

    2.工会推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过程中面临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

    3.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总体情况,包括签订集体合同数量、覆盖企业数量和职工人数,推进举措,培育典型和示范点建设情况,建立集体协商质效评价体系、开展职工满意度测评工作等情况,面临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

    4.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情况,包括专兼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数量,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聘用方式,经费保障和管理使用情况,存在的主要困难和意见建议。

    三、职工工资待遇情况

    1.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及管理情况。包括工资支付、最低工资、工资集体协商等方面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情况;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制度发挥作用的情况;政府财政、税收等宏观调控手段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影响,以及政府工资管理和宏观调控信息提供和反馈体系发挥作用的情况;政府在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企业工资分配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等。

    2.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基本状况。包括企业工资制度、工资水平、工资支付情况;企业总成本、人工成本情况;企业产品销售收入、工业增加值和企业利润情况;不同职工收入构成(津贴、奖金、加班工资等占比);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企业内部收入差距情况等。

    3.拖欠职工工资、欠薪逃匿、违反最低工资规定、超时劳动、随意制定和提高劳动定额、因工资问题引发劳动争议的情况。

    4.当前工会参与收入分配工作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

    四、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1.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基本情况。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覆盖面情况;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企业年金情况;扩大职工参保覆盖面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2.职工社会保险待遇落实情况。包括养老金调整情况;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报销政策及落实情况;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待遇落实情况。

    3.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情况。包括不同制度、不同地区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情况;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情况。

    4.职工对社会保险制度的总体评价和突出反映,对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建议。

    5.职工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评价和突出反映。

    6.职工社会保险权益被侵犯的情况以及社保问题引发劳动争议的情况。

    7.当前工会参与社会保险工作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

    五、职工生活情况

    1.2012年以来职工生活状况变化情况。包括经济来源变化趋势,生活状态变化,幸福指数变化趋势,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恩格尔系数变化情况,消费支出占比变化趋势。

    2.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在生产生活方面主要面临着的困难和问题。困难职工群体构成、致困原因、困难程度情况,与前五年相比的变化情况。

    3.2012年以来职工福利变化情况。包括企业职工后勤生活保障情况,福利待遇变化趋势,不同行业福利情况比较。

    4.工会提供帮扶情况及对困难职工生活状况的影响。

    5.工会提供普惠性服务情况,对职工生活状态的影响。

    六、农民工权益实现情况

    1.农民工数量及数量变化情况。

    2.农民工劳动经济权益实现情况。包括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劳动合同争议情况;工资正常增长情况;拖欠工资,特别是政府拖欠的动态变化情况;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工伤保险参保率的落实情况。

    3.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情况。包括教育、住房、就业、卫生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状况;上述公共资源配置的均衡情况;服务能力以及评价情况(住房难、上学难、看病难、就业难等问题的显现情况),农民工群体均等享有住房、教育、医疗、劳动的权利与机会的情况。

    4.农民工融入城市情况。包括户籍改革进展情况,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及与上年同比变化情况;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入学率,及相关补贴情况;升学情况;公办学校开放情况,混合编班落实情况;贫困子女职业教育补贴情况;享受安居房等政策性住房情况、城镇落户意愿及落户情况。

    5.落实国家扶贫攻坚计划相关任务的情况。

    七、劳动关系状况

    1.三方委员会建立情况,三方机制建立及在职工劳动经济权益保障中发挥作用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

    2.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其在职工经济权益保障中发挥作用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

    3.劳务派遣工情况。包括劳务派遣工数量,使用劳务派遣工相对集中的企业和行业;劳务派遣工同工同酬情况,逆向劳务派遣情况等;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实施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群体性劳动矛盾风险点情况,对解决有关问题的意见建议。

    4.建立劳动关系监测和研判制度情况,劳动关系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