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到朋友家聊天 临高13岁少女遭数名男子强暴
现年17岁的临高女孩柳絮,时常被噩梦吓醒,而噩梦中的场景就是她13岁那年遭遇的不幸。2012年7月的一天晚上,柳絮到朋友家中聊天,谁知,竟然被朋友和几名男子轮奸。
邪念
几名男子深夜合谋性侵少女
2012 年7月份的某天晚上,梁军(已判刑)骑摩托车载受害人柳絮来到临高县梁勇的家中聊天。当晚11时过后,梁虎、梁平、梁兵等人也来到了梁勇家中。聊天期间,梁军与梁虎等人商量共同与柳絮发生关系。梁军对其他人说,他先进房间,完事后就“哼”一声打个暗号,其他人再进去。当梁军和柳絮发生性关系后,梁虎等人先后进入房间,强行与柳絮发生性关系。事后,梁虎骑摩托车将柳絮送离梁勇家。据已经被判刑的梁军交代,他进房间后对柳絮说“给我搞一下”,柳絮说她害怕,于是梁军就自己动手脱掉了柳絮的衣服,并和她发生了性关系,其间柳絮有反抗。梁军交代,事发当晚,梁虎、梁平、梁兵和他一起轮奸了柳絮。
噩梦
13岁少女遭多名男子强暴
据柳絮回忆,事发当晚,她在梁勇家被多名男青年轮奸,其中一个是梁军,一个叫梁虎。柳絮说,事发当晚10时许,梁军骑摩托接她到梁勇家,在聊天过程中有几名男子出现在梁勇家。随后,梁军把柳絮拉到一楼的小房间里,将她推倒在床就动手脱她的衣服,“我挣扎着不给他脱,他就威胁我。”柳絮说,自己因为害怕不敢动,之后梁军和她发生了性关系。“完事之后,梁军吹了一下口哨,之后有四五人先后进来把我强奸了。”
据了解,柳絮是1999年出生,案发时13岁。柳絮的病历上写着其处女膜有陈旧性裂口,早孕。
男子犯强奸罪获刑7年半
判决
梁虎因涉嫌强奸罪,2015年3月份主动到临高公安局投案,当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9日被依法逮捕。2015年11月,临高县人民检察院向临高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梁虎犯强奸罪。
临高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虎伙同他人强行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梁虎事先与同伙商量共同奸淫柳絮,系共同犯罪,构成轮奸。梁虎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其案发后主动投案,且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共同犯罪中,梁虎相对梁军的作用较小。综合上述情节,法院决定对梁虎减轻处罚。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决梁虎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