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案律师:完善证据的延期复查是“善意”的

12.06.2015  08:52

  “因案情重大,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决定延长聂树斌案复查期限三个月。”昨天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聂树斌案复查合议庭审判长朱云三把这个消息告诉了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申诉律师等人。

  这也意味着,聂树斌案自去年12月指定给山东高院管辖之后,复查期将延长到今年的9月15日。北京青年报记者在采访中得知,在接下来的三个月中,代理律师将进一步调查和补充证据。受访专家分析,本次复查结果也将影响案件的再审程序是否启动。

  原因

  因“案情重大、疑难、复杂”延长调查期限

  昨天上午9时,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等近亲及该案代理律师来到山东省高院,与聂树斌案复查合议庭法官进行情况沟通。

  沟通会上,朱云三告知张焕枝,申诉代理律师陈光武、李树亭,因案情重大、疑难、复杂,需要进一步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相关工作涉及面广,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复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决定延长聂树斌案复查期限三个月,至2015年9月15日。

  朱云三表示,在4月28日的听证会后,合议庭全面梳理了各方的意见,并进行了认真的研究。“鉴于本案案情重大、疑难、复杂,合议庭需要进一步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相关工作涉及面广,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复查终结,本着对案件事实负责、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决定延长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复查期限三个月。

  据悉,本次审理期限的延长决定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73条做出的—“因特殊情况申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予以批准的,可以延长审理期限一至三个月。期限届满案件仍然不能审结的,可以再次提出申请。

  进展

  代理律师将进一步调查并补充证据

  去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将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高法进行异地复查。曾有舆论将此举称为“中国刑事司法史上罕见的一幕”。

  今年4月28日,山东高院召开聂树斌案听证会。

  在这场持续了11小时的听证会中,聂案申诉律师、河北办案单位陈述意见针锋相对,到今天凌晨零点多才结束。其间,聂案申诉律师就办案程序,是否刑讯逼供和死刑执行时间等提出诸多疑问,河北办案单位全部予以否认。

  昨日,张焕枝及其代理律师签收延长复查期限通知书后,朱云三与申诉人及其申诉代理律师就是否有新的证据材料和代理意见进行了进一步沟通。

  代理律师陈光武告诉北青报记者,未来三个月里,代理律师还将进一步调查和补充证据,并及时向山东高院汇报。审判长朱云三也在现场做出了“承诺”,他表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处理本案。

  影响

  “复查”三个月后 是否启动再审或见分晓

  媒体报道披露,2005年3月,在聂案曝出“一案两凶”之后,河北省政法委曾牵头成立调查组,复查聂树斌案。河北政法界人士介绍,2011年5月,鉴于社会舆论的关注,河北当地曾再次成立调查组,第二次复查聂案。但是,两轮复查未见结果公布。

  那么,案件指定给山东高院管辖之后,“复查”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哪儿?期限届满案件仍然不能审结时,又可以提出多少次延长审理期限的申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程雷向北青报记者表示,目前,启动复查程序的标准仍然比较模糊,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对复查启动的情形做出规定。他介绍,复查可以理解为“法院的一种内部工作程序”,“它不是刑事诉讼程序,主要作用是决定再审是否启动。

  程雷分析指出,接下来山东高院的复查结果有两种可能:一是不符合启动再审的法定条件,复查结束;二是,符合再审条件,通过再审程序纠正或是维持原来的判决。

  程雷表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有关规定,延长审理期限的申请并无明确的次数限制。“从审理程序的角度来看,到目前为止,启动再审前的一系列程序是比较公开公正的,复查应该不会出现‘反复’的情况。”在他看来,复查期限延长三个月,也反映了法院对这个案子的慎重态度。

  陈光武透露,“法院要求我们尽可能地提前提供材料,为法院综合材料、进行研究留出一定的时间。山东高院方面还表示,不排除再次延期的可能性,但是他们尽量不再延期,尽量在这三个月之内完成。

  案情回顾

  聂树斌,男,1974年11月6日出生,河北省鹿泉市下聂庄村人,原鹿泉市综合职业技校校办工厂(鹿泉市冶金机械厂)工人。

  1994年10月1日,聂树斌被刑事拘留;1995年,因故意杀人、强奸妇女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5年,被警方抓获的王书金供认自己为“聂树斌案”真凶。2013年9月底,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王书金非聂树斌案真凶,驳回王书金上诉、维持原判。

  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将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高法进行复查。2015年3月17日,聂树斌案代理律师首次获准查阅该案完整卷宗。2015年4月28日,山东高院召开聂树斌案听证会。

  对话

  聂案律师陈光武:完善证据的延期复查是“善意”的

  昨天上午9点19分,作为聂树斌案代理律师之一的陈光武发布微博称“聂树斌案延期审理三个月”。无论是对聂树斌的家人、代理律师,还是社会公众来说,这一结果都让已届复查期限的聂案又延长了等待期。

  申请延期系山东高院主动向最高法提出

  北青报:这次延长复查期限是代理律师提出还是由山东高院提出的?

  陈光武:是法院主动申请的,上午山东高院向我们送达了聂树斌案的《延长复查期限通知书》。因为是今天(6月11日)送达,所以申请时间应该远早于这个时间。

  北青报:代理律师和聂树斌家人对于延期是怎样的态度?

  陈光武:我们不赞同山东高院进行延期。因为我们在听证会上提供的事实、证据和理由,足够让山东高院决定对这个案件直接启动再审,不需要再延期,这是我们的基本观点。但是这个案子本身毕竟已经过去二十多年,毕竟河北方面对抗得很强烈,所以山东高院从审慎这方面考虑,延期进行调查,也是可以理解的。

  法院表示“不会受到任何方面的影响

  北青报:交流中,山东高院怎么说?

  陈光武:山东高院表示,我们不会受到任何方面的影响,我们会完全按照事实和法律把案子办好。同时表示,将来如果这个案子出现任何结果,无论什么结果,都肯定是我们合议庭的意见,不会受外界任何的影响。对于这个表态,我还是比较满意的。

  山东高院问我们代理律师在之后的三个月里还需不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和补充证据,我们回答是需要,我们还有很多证据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挖掘、完善,及时向山东高院汇报。

  北青报:你说还要采集证据,是不是指还有一些方面没有弄清楚?

  陈光武:如果从启动再审的角度来讲,我们现在的证据已经非常充分了。如果再审之后出无罪判决书的话,我们的一些证据确实还需要完善。

  北青报:双方是否就聂树斌执行死刑的时间进行讨论?

  陈光武:这次没提,因为这个问题严格地说并不是复查期间需要解决的问题,复查期间主要是解决谁是真凶的问题。但是我认为山东高院在调查中极有可能对这方面的问题也进行了调查,因为这个问题毕竟是案子的一部分。

  复查不排除再次延期但尽量不再延

  北青报:今后三个月,山东高院还将进行哪些工作?

  陈光武:听证会上我们提出的一系列问题,山东高院都在调查。包括我们之前调取的刑讯逼供的证人证言,山东高院也进行了调查。

  北青报:之前对聂树斌案的复查,目前有怎样的结果?

  陈光武:没有。因为从今天的程序安排来看,第一个程序就是送达延长复查期限的通知书,这就说明山东高院之前没有拿出结果,它的调查还没有完成,所以才主动报请最高法延期,所以目前不可能有结论。这真实地反映了山东高院还想完善证据,这种延期不是为了拖,而确实是善意的。

  北青报:对于三个月的延长复查期,高院怎么表态?会不会申请再次延期?

  陈光武:这个问题也在会上谈到了,要求我们尽可能地提前提供材料,为法院综合材料、进行研究留出一定的时间。山东高院方面还表示,不排除再次延期的可能性,但是我们尽量不再延期,尽量在这三个月之内完成。

  北青报:你觉得复查之后再审的可能性有多少?

  陈光武:我认为是必然的,我对这个案子的法律和事实把握得非常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