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海大违规解聘7名老师 7人曾因劳动纠纷状告学校
原标题:网曝海大违规解聘7名老师7人曾因劳动纠纷状告学校
日前,一则网帖引起广泛关注,点击量达到了20余万次。该网帖称,海南大学抗拒法院判决,违规解聘了7名教师,其中1人还是刚怀孕不久的女教师。昨日(9号),记者联系到发帖的几名教师,他们称该网帖是真实的,并提供了相关证据。对此,海南大学宣传部有关负责人称,学校已组织相关部门展开调查,并让该校法律顾问对此作出说明,具体细节还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记者王登海
昨日上午,记者联系到一名发帖的老师,该老师称网帖反映的情况属实,并且联系了其余几名老师接受记者的采访。
据李老师介绍,他们7人分别于2003年前后进入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工作,成为该校非编老师(当时学校共有27名非编老师),并且与该校签订了《教师聘用合同》。2007年,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与海南大学合并。2010年,他们与海南大学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书》,继续在海南大学担任教学老师。2014年2月21日,海南大学因对城西校区办学功能调整,并下发了《海南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人员安置方案>的通知》,规定城西校区现有人员除部分继续留在管委会工作外,其他人员按照“人随事走”及“人随机构走”的原则,划分到相应单位和学院,对安置到各单位的城西校区原非编聘用人员,给予3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工资待遇按学校的规定执行。随后,7名老师被安置到不同院系从事教学工作。2013年2月,他们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海南大学和7名老师未再签订劳动合同,“学校一直不给我们解决编制,也不继续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书”。
后来,7名老师向海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15年2月28日,海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裁决海南大学与7名老师存在劳动关系,自裁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海南大学与7名老师签订书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7名老师后又提起诉讼,请求海南大学支付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双倍工资;并与海南大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5年12月,海口中院判决海南大学须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当事老师:学校违规解除劳动合同,将我们解聘了
李老师说,法院判决生效后,海南大学人事处下发了《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书》,要求他们在2016月1月22日上午到办公室401会议室领取劳动合同书,并请将签订好的合同书于2016年1月25日上午下班前交回人事处。如不按时交回签订好的合同书,视为自动放弃签订劳动合同。如对合同有异议,请对相应条款提出具体修改内容,并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书面提交,否则也视为自动放弃签订劳动合同。7名老师表示,由于学校提供的合同书与法院判决的内容不一致,所以他们拒签。老师们连夜写出了书面意见上交到学校人事处。
2016年1月26日,学校人事处再一次下发通知,称经过学校研究决定,将他们全部安排到儋州校区工作,并且要求他们在1月27日10时到办公楼401室签订劳动合同书,如不按时到场签订合同书,则视为自动放弃签订劳动合同书,双方就此解除劳动关系。“我们在海甸校区的课程在上个学期已安排好了,并且儋州校区没有我们所任教的专业,再者这份合同书中存在很多的问题,因此我们没有签。”一名老师说。
7名老师认为,他们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书跟省人劳部门监制的劳动合同书有很多不同的地方,他们对工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内容、劳动报酬等并不满意,因此拒绝在该劳动合同书上签名。
2016年1月27日,学校人事处再一次向7名老师下发通知称:你自动放弃与学校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学校自2016年1月27日起与你解除劳动关系,请你与现所在学院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一名老师说:“我们并没有主动放弃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学校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将我们解聘了。”
学生:老师被解聘,影响正常教学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7名老师之前教过的部分学生。2013级学旅游管理专业一名何姓学生称,其中一名被解聘的老师是他们专业课老师,上个学期放假时,他们听到老师被解聘的消息,这学期开学后,他们班4门专业课一直没有开课,直到本周学校才安排一名新老师任教,“由于课程专业性较强,新来的老师在教学质量、教学衔接及与我们的配合度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之前的专业课老师已教我们很久了,虽然他们没有编制,但是他们的教学质量是有目共睹的,不知道学校为什么会突然解聘他们。”该学生还称,除了他们正常的课程受影响外,他们这个学期的环岛实训计划也因此泡汤了。
该校一名大四学生告诉记者,他们毕业班的学生要在这个学期完成论文,如果完不成论文就无法毕业,而他的论文指导老师是其中一名被解聘的老师。老师被解聘后导致他们这学期的论文写作无法正常进行,目前他们基本处于“放羊”状态。该学生说,部分学生上周就无论文指导老师一事找过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承诺这周会给他们安排论文指导老师,但到目前还没有任何消息。“我们4月份就要交论文了,有的同学到现在还没有开始写,时间非常紧,我们希望学校能够公平公正处理此事,千万不要因为这件事情影响我们毕业。”该学生说。
学校:7名老师拒绝签订劳动合同
昨日15时左右,记者前往海南大学海甸校区采访。该校宣传部副部长许美丹称,针对数名老师所发的网帖,学校正组织相关部门展开调查,将于当天下午下班前作出说明。
昨日17时左右,记者再一次前往该校采访。许美丹称,学校已授权法律顾问王海君发表了《关于崔某某等7名老师与海南大学纠纷基本情况的说明》,该说明称:海南大学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有27个聘用(非编)老师的固定期劳动合同于2013年2月到期。由于当时学校正在筹划城西校区功能调整(撤销城西校区),调整期间,聘用老师下一步的工作地点有很大的不确定因素,所以合同到期后学校暂未与她(他)们签订纸质合同,这些老师的岗位、待遇都没有变。但已开会告知她(他)们,明确新的工作地点后再签订纸质合同。2016年1月22日,根据法院的判决,海南大学通知7名老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附拟签订的合同书,7名老师看到被分配到儋州校区工作,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学校与7名老师解除了劳动关系。
在这份情况说明中,王海君还做了进一步论述:从法理上讲,儋州校区也是海南大学的组成部分,学校有权在全校教师岗位范围进行师资调配,教师有义务配合。从业务需求看,崔某某等7名老师原先承担的是海大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应用型本科学生的教学工作,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撤销后,海大只有儋州校区保留有应用型本科学生,到儋州校区任教属于专业对口。从情理上讲,当时学校正在筹划城西校区功能调整(撤销城西校区),这些老师的岗位、待遇都没有变,学校一直与她(他)们保持着沟通,只是延迟了签订纸质合同,7名老师就将学校告到法院要求赔偿双倍工资,与其他已经签订了聘用合同的19名老师相比,风格明显不同。7名老师自诩为优秀教师,理应服从学校正常的工作安排,到最需要她(他)们的儋州校区工作。
王海君称,学校安排这些老师到儋州任教,不一定要教专业课程,可安排相应专业的课程。据他从教务处了解到,学校解聘7名老师后,也采取了相关预案,并不存在学生长时间内没有任课教师上课的情况。另外,省人劳部门监制的《劳动合同书》只是一个范本,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是一样会保障当事人的利益。
最后,王海君律师表示,如果7名老师对学校解除劳动合同有异议,仍然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
评论》》海南大学解聘教师之事还须各方务实解决
从报道看事件大体的来龙去脉,7名被解聘教师分别于2003年前后进入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工作成为该校非编老师;该校与海南大学合并后他们于2010年与海南大学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书》,继续在海南大学担任教学老师;2014年海南大学因办学功能调整撤销城西校区,按照“人随事走”及“人随机构走”的原则被安排去儋州校区任教,由于涉及到教学对口、待遇等问题引发争议。
而从当事教师和校方反馈的信息来看,7名老师曾向海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者裁决海南大学与7名老师存在劳动关系,自裁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海南大学与7名老师签订书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5年12月海口中院也判决海南大学须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因合同条款出现歧义致使没有能够达成一致,校方遂以此为由作出解聘决定。
笔者觉得解聘争议的关键在于涉事双方都缺少务实态度,因而没有能就相关事项达成应有共识。按说,作为在学校任教10多年的“优秀教师”,不但有教学经验对学校也有感情,校方理应从珍惜教育资源、长远发展和人性化的角度从长计议,依照相关法规提供必要权益、待遇保障,给教师们应有的归宿感;而作为老师们面对学校功能定位调整的客观事实,也应该在经过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尽可能服从校方的人事安排以求双赢。
7名面临被解聘老师对校方合同的不认同到底在哪些方面,新闻没有更多详细披露笔者不敢妄加评论,但正如校方所回应老师们可以继续通过法律路径解决争议,虽属不得已但倒也不失为可行办法;而作为校方既然作出解聘教师的动议和决定,根据相关法规作出相应补偿显然也很必要。说到底,双方也都能拿出务实姿态,7名教师的去留不该成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