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县局开展氯美扎酮、苯乙双胍两药品召回工作

19.12.2016  23:08

  根据国家局《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苯乙双胍的通知》、《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氯美扎酮的通知》文件要求,近期,保亭县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全力做好相关药品的暂停销售、使用和产品召回工作。 

  此次检查主要根据各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相关票据进行排查,并向各单位负责人说明此类药品较为容易发生药品不良反应,临床使用风险大于收益,目前国家局已全面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该两个品种的原料及制剂,望各单位做好全面排查工作,确保该两个品种的所有药品均能顺利退回生产企业并进行销毁。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执法车16车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45家、药品使用单位共36家。检查发现大部分企业及单位均已按照文件要求将药品退回上游企业,仅发现2家药品经营企业仍在经营以上两个品种,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停止销售并下架,并督促其配合生产企业做好药品召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