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标准《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标准》10月1日起实施

26.08.2016  20:35

  为贯彻落实国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建设美丽乡村政策,推进我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打造海南乡村一流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促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提升国际旅游岛建设品质,省住建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标准》,经专家评审通过,批准为海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 46—40—2016,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苏乾 /文


附件1: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标准